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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四五”节能降耗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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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河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结构、技术、管理节能,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6.7%,“十四五”节能降耗取得良好开局。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制定全省年度节能工作要点,开展“十三五”及2020年各市和雄安新区节能考核。科学分解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并开展评价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50家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责令未完成目标任务的3家单位实施能源审计。
  二、狠抓重点领域节能
  工业领域。编制《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工业绿色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创建省级绿色工厂58家、省级绿色园区3个、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6个。优选支持8个工业节能低碳技改示范和推广应用项目,共支持资金1514万元。组织第三方诊断机构对235家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提出节能建议,实施后可形成节能量251.6万吨标准煤。
  建筑领域。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6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全省城镇2021年累计竣工绿色建筑面积7212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98.76%。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全省城镇2021年新增节能建筑5632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扫尾任务29.9万户、边远山区及坝上地区“分布式光伏+电取暖”项目13.38万户。
  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超额完成全年地方铁路货运量4.3亿吨的目标任务。深化唐山港集团、长久物流、沧州港务集团3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石家庄市、衡水市被交通运输部授予“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200余辆,累计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2万辆;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出租汽车7355辆,累计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出租车5.85万辆。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充电桩、充电站建设,全省20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具有充电桩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达到187对。
  公共机构领域。2021年度省直24家节约型机关全部达标。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35家省直单位开展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年节能477吨标准煤。2020年度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同比下降10.84%、9.94%、14.46%。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组织完成2021年重点行业能耗和数据中心节能监察,责令23家违法违规等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察,责令未完全落实审查意见的4个项目限期整改。对2020年专项监察存在问题的企业跟踪调查。对54个“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进行复核检查,责令未达到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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