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左右,煤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规划指出,坚决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部署要求,严格利用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依法依规退出煤炭煤电低质低效产能,持续优化产能结构。其中,煤炭去产能方面,将综合考虑煤矿资源禀赋、开采条件、灾害威胁程度等因素,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加快退出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长期亏损“三类”煤矿,坚决关闭产能30万吨/年煤矿,根据安全论证结果,对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煤矿采取限产、停产、关闭等处置措施。结合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核减新安、金源等煤矿生产能力。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