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四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同时,扎实推进节能降碳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释放绿色低碳发展活力。
一、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成立省绿色发展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十四五”全省绿色发展总体方案、推进绿色发展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产品供给、生产方式、城乡建设、生活方式、治理方式五大方面绿色转型,实施绿色发展空间构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绿色生活示范创建四大行动,加快构建制度规范、目标责任、环境治理、经济政策、科技支撑五大体系。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化解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2.1:43.5:44.4调整为2020年的11.4:36.2:52.4。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将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纳入“5+1”现代工业体系16个重点领域,制定产业培育方案,编制全产业链图谱和技术攻关路线图,提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建设绿色企业库和绿色项目库,出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40条政策措施,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188.8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出台《四川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十三五”以来,推动建设了43个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9个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31个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县,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冶炼渣、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快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大力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乌东德等一批重大水电工程建成投运,202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85.9%、88.5%,其中水电装机和发电量均居全国第一。加大电能替代实施力度,“十三五”时期累计实现替代电量445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煤炭消费约1900万吨。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加快建设,2020年天然气(页岩气)产量432亿立方米,稳居全国第一。全省清洁能源消费占比54.5%,高于全国30.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38%、高于全国22.1个百分点。
二、加强能耗双控,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能耗双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召开能耗双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节能重点工作。分解下达各市(州)年度能耗双控目标,纳入省政府目标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组织对各市(州)政府进行能耗双控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州)进行约谈并实施新上项目节能审查限批。按季度发布各市(州)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开展节能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创新体制机制,在全国首批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用能权交易市场已于2019年9月开市交易。多措并举,推动“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决策部署,严控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抑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各市(州)全面梳理排查,形成全省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纳入重点管控目录的“两高”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实地逐一核实项目开工建设状态和节能审查、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等要件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对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强化节能监督检查,印发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和高耗能行业能耗、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等专项监察。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成投用省平台,有序推进企业端建设。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