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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副主任张国宝
在“西气东输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国家计委副主任 张国宝
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西气东输工程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向新闻界的朋友和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厂商介绍项目的情况和对外合作的方针原则,以利于进一步商谈合作事宜,促进西气东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介绍西气东输工程概况,二是介绍西气东输工程对外合作政策,三是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介绍西气东输工程对外合作原则和有关政策。西气东输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富才同志专题介绍。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西气东输工程项目社会效益显著,市场前景良好。

  首先,西气东输工程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新疆以及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中西部地区天然气资源量约占全国资源总量的60%。实施西气东输工程,通过建设横跨东西部的输气管道设施,把西部地区的天然气送到缺乏能源特别是需要清洁能源的华东地区,实现供给与需求的衔接,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将变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工程建设将促进和加快西部及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这对于促进新疆以及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保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二,西气东输将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有效治理大气污染。
  目前,我国能源结构很不合理,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高达70%以上。大量燃煤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增长,一些地区酸雨危害日趋严重,大气环境不断恶化,给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迫切需要加大调整能源结构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措施力度。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几乎没有烟尘、二氧化硫等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大大小于石油与煤,对温室效应的作用仅为石油的54%,煤的48%,是一种十分有发展前景的清洁优质能源。
  根据目前规划方案,初期年供气量120亿立方米左右,以后随着资源勘探的深入和下游用气市场的开拓,逐步增加供气量。届时每年可以代替几千万吨煤,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提高1-2个百分点。西气东输沿线城市可用清洁燃料取代部分电厂、窑炉、化工企业和居民生活使用的燃油和煤炭,这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此外,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重要的结构调整期,启动西气东输工程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我上面简要地阐述了西气东输的社会意义。其实,西气东输工程项目不但社会效益显著,也具有十分良好的市场前景,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
  我国中西部地区天然气资源丰富,从目前勘探的情况来看,每年向长江三角洲和沿线地区输气120亿立方米,稳定供气30年是有把握的。我国东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能源供应短缺,结构调整任务紧迫,优质清洁天然气市场需求强劲,市场前景广阔。只要运作得当,西气东输工程项目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正是基于西气东输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西气东输工程。今年年初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实施西气东输工程,要求加快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严格进行科学论证,按基建程序报批,并要求国家计委牵头成立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西气东输工程中的上下游衔接,落实市场和相关政策,具体工作和项目业主仍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负责。
  目前,西气东输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并担负起整个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会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重新勘测了管道走向,各相关部门和下游各省正在积极落实市场。
  我想在资源有保证,市场落实的前提下,再加上中国政府的支持和组织协调,西气东输工程项目一定会取得成功。

二、西气东输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原则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我们将以西部大开发作为契机,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我国加入WTO的进程。西气东输工程将大胆利用国外资金,欢迎国际上实力雄厚的合作伙伴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西气东输工程的对外合作原则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西气东输工程全线开放、全面对外合作。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的建设经营,下游城市管网的建设改造都可对外开放。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对外开放是我国政府的一贯方针,关于塔里木气田对外开放问题,将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外商具体洽谈,报国家批准。

  第二、西气东输管道工程不搞国有独资,外方可以控股,比例不受限制。

  第三、合作方式不受限制,可以采取合资、合作或者其它形式。

三、西气东输工程有关政策
  西气东输工程是我国一项重大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也是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西气东输工程不仅能享受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将享受国家在西部大开发方面的有关优惠政策。我国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能源交通项目的外商合资项目可以享受更优惠的税收减免。

西气东输工程享受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项特殊政策
  一是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外方可以控股。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输气管道的建设、经营中方必须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二是将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列入对外开放的合作范围。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城市供气管道建设目前尚属于未对外开放的第四类(禁止类)。考虑到西气东输工程的特殊性,为了加速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改造,国务院决定将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列入对外开放的合作范围。
这两项突破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以西部大开发作为契机,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决心。
 (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最近发布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办法》,规定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活动,可以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减免。减免幅度分别为:
  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缴,第二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减缴50%;第四至第七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25%。
  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山投产第一年可以免缴,矿山投产第二至第三年可以减缴50%;第四至第七个年度可以减缴25%;矿山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三)进口设备免税
  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输气管道建设、经营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对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扩大经营范围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规定,"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外,从事投资额大、回收期长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经营的,经批准可以扩大与其相关的经营范围",这一规定适用于西气东输管道工程项目。
 (五)征地政策
征地问题,国土资源部提出特事特办,西气东输工程管道征地使用权拟采用审批地下通过权的办法解决。
  此外,西气东输工程沿线地方政府都表示要特事特办,支持西气东输工程建设。有些地方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政策。

  女士们、先生们,西气东输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的重大工程。目前,西气东输工程项目正在按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欢迎国外企业和外国投资者积极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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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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