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增动力强活力,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围绕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两个联营”,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围绕解决民企突出问题提出政策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二是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报请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准入壁垒清理排查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谋划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三是围绕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完善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设计,积极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电力体制、铁路行业市场化等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加力推动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和转型养老,中央层面纳入改革范围的培训疗养机构中,明确以撤销、脱钩、整合等方式改革的已占近97%。
四是围绕发挥突破引领作用,推动改革试点取得更大成效。稳步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深圳综改试点首批授权清单40条改革事项全部落地实施。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持续加强改革综合协调,精心谋划改革思路,科学制定改革方案,落实落细改革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见到实效。
第四方面,关于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关情况
一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进展。截至2022年底,已与15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投资合作继续深化,前11个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91.6亿美元,同比增长6.5%。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持续推进,中老铁路高质量运营一周年,中泰铁路、匈塞铁路、雅万高铁等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中欧班列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全年开行16562列、运送161.4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9%和10%。
二是利用外资总量增加、结构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新增条目数量达到历年新高,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推出的六批项目中,已有18个实现全部或部分投产。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1891.3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增长28.3%,中西部地区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五方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和第三方评估,推动各地持续做好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立改废释,优化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并健全评价机制,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印发推动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三是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态势的调度分析,协调推动有关方面出台纾困政策和落实方案。针对工业企业普遍困难,推动细化实化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用地用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措施;针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制定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细分领域支持措施,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稳定发展预期和信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