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委未曾印发《携手共建 “育”见未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我委未开展“普惠托育宣传员”有关推广工作,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相关活动。
请各地方和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
特此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