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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鞭炮齐鸣,农民工程怀东送来锦旗,向该局为其讨来工资表示感谢。事情是这样的:程怀东为镇工业集中区一企业职工,该企业拖欠其工资不肯给。程怀东向县人社局投诉后,该局立即指派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前去调查。后经监察人员协调,该企业不仅同意支付其工资,而且还多给其95元。这是洪泽县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洪泽县全面把握清欠原则,重点处理突出问题,采取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各主管部门负责包下属企业、各招商引资部门负责包招商引资企业等制度,确保每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至目前,洪泽县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
洪泽县成立了以县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洪泽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在年底农民工工资兑付集中时期,洪泽县都召开由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县清理拖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参加的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该县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工商局、县国资办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建筑领域等用人单位进行监测排查、跟踪督查,对监测预警工作中发现的欠薪风险单位,指派业务骨干进行责任包干,跟踪掌握其资金落实情况,确保工资及时兑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逐户检查,做到不留盲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对劳动者诉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查明真实情况;认真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洪泽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