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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09/12/16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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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湘潭县从2005年实施新农合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其作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实事工作来狠抓贯彻落实。经过四年的宣传和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农民的健康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抵御重大疾病的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有效消除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和和谐社会的发展。回顾四年的发展历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如下亮点:

1、参合人数不断增加。

2005年,全县农民参合率只有46.35%,参合人数为41.8万人。2006年,参合率增加到74.2%,2007年参合率达到90.5%,2008年参合率达到94.1%。2009年,全县参合率为94.21%,参合人数达到93.2万人。参合人数的逐年增加,充分证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2、基金来源不断扩展。

2005年,参合农民年人均基金为30元, 2009年达到了100元。同时,通过机关、企业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基金筹集渠道不断扩展,筹集数额逐年增加。2005年,湘潭县筹集新农合基金1254.8万元。2009年,筹集基金达到9316.72万元。基金来源和数额的增加,为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基金使用不断规范。

为科学、规范使用基金,湘潭县制定了《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一是强化基金管理。二是强化管办分离。三是强化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四是强化补偿监审。每个月对基金的使用和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每个医院和每个乡镇都有专门的新农合补偿公示栏,明细到村到户到人。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4、补偿比例不断提高。

通过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参合农民的补偿金额不断增加。2005年,人次均住院补偿金为395元,2009年提高到1225元。2005年,补偿封顶线为0.5万元,2009年提高到3万元。2005年,新农合基金使用率为64.39%,2009年提高到了95.35%。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参合农民得实惠。

5、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展。

2005年,参合农民补偿人次为2.1万人次,受益面只有4.99%,受益度只有17.68%。四年来,通过降低住院起补线、扩大补偿范围、进行第二次补偿、实施门诊统筹补偿等措施,2009年参合农民补偿人次为18.2万人次,受益面扩大到了19.38%,受益度提高到了40.09%。参合农民的受益人数和受益金额大幅提高。

四年多来,湘潭县参合农民累计受益41.37万人次,全面覆盖了县内21个乡镇726个村民小组,累计发放给参合农民补偿资金2.19亿元,有力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就医问题,把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目前,湘潭县正在进行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到10月份为止,已经有2个乡镇提前完成了筹资任务,参合率达到100%。预计全县2010年的参合率将达到95%以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南省湘潭县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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