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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及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09/09/23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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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是支持和稳定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之一。2004年起中国保监会按照“总体规划、阶段部署、抓好试点、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各地启动农业保险试点。按照浙江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绍兴市从2006年起逐步扩大范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农险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08年是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三年试点的最后一年,现将绍兴市三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回顾总结。

一、绍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情况

1、2006年试点情况。2006年,全省试点县(市、区)共11个,每个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品种不超过5个,其中水稻为必保品种,其余4个品种在8个种、养业品种中选择,省与试点县(市、区)政府财政对水稻给予50%的补贴,其余品种给予35%的补贴,绍兴市的试点是上虞市。人保财险上虞支公司加强与上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各乡镇及围垦局落实了农险代办员24名,确定农业保险定损仲裁专家10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种养大户了解政策性农险的内涵;开办形式、赔恒方式和责任范围等知识。2006年底止,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全部21个乡镇(街道)及围垦局,共为782户农户提供了0.48亿元的保险保障,保费收入96.46万元,共承保水稻4.1万亩、蔬菜大棚188.57亩、露地西瓜户6091亩,生猪4.58万头,承保面达60%。全年共支付赔款111.63万元。2006年5月24日,该市上浦镇虞志钧的40亩早稻田,因受“珍珠”台风外围影响被没顶水淹数日,上虞支公司会同农林水产局技术人员到田头评估损失,及时给予赔款8000元。同年6月10日,该市部分地方遭大风及冰雹天气,受损报案农户21户,上虞支公司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及时赴现场作出定损处理,使农户在短时间内获得赔款,并为灾后自救抢得了时间。

2、2007年试点情况。全省试点扩大到32个县(市、区),绍兴市的试点扩大到绍兴、上虞、嵊州三个县(市),试点品种增加到7个,水稻以外的其他险种保费补贴比例由35%提高到40%。三个县(市)共为2554个农户提供1.5亿元的保险保障,收取保费242.19万元,承保水稻8.1万亩、蔬菜大棚1836亩、露地西瓜1078亩、生猪19.53万头、鸡18.5万只、鸭17.81万只,承保率为56.98%。共支付赔款552.56万元。7月14日起,嵊州黄泽镇董育春的养猪场发生“蓝耳病”,死亡种猪1头、育肥猪58头,疫情得到控制后,嵊州支公司确定赔款1.4万多元,并迅速支付了首笔赔款。8月15日凌晨,绍兴县钱清镇包宝兴的养猪场发生大火,98头育肥猪被烧死,可得保险赔款2.8万元,并在3个工作日内领到了首期赔款1.4万多元。9-10月份,嵊州市三界镇的5000多亩水稻在“韦帕”、“罗莎”台风中受灾,获得赔款93.54万元。2007年8月份,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公司还承保能繁母猪39422头,承保面达56.98%,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价格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2008年的承保情况。2008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农业生产的86个县(市、区),绍兴市的试点范围扩大到5个县(市)和越城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试点品种为10个,其中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是国家规定的品种,水稻是必保品种,其余6个可以在9个省定品种中自行选择;政府财政对水稻保费的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75%,其他险种的保费补贴由40%提高到45%,能繁母猪保费补贴为80%。8月25日止,全市的承保工作基本结束,共收取政策性农险保费865.34万元,承保农户3169户,承担风险2.84亿元:承保水稻17.15万亩,蔬菜大棚4108亩,露地西瓜2058亩,林木31685亩,柑橘树221.5亩,生猪34.09万头,鸡29.3万只,鸭110.44万只,鹅5500只,淡水养鱼230亩。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在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有效避免农民“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现象的发生;能实现对财政支农惠农投入的放大效应,扩大惠及范围;能利用保险机制的专业优势,促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和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减轻政府负担;能促进信贷对农业生产的支持,鼓励和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促进农业专业化进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村经济的保护伞。但是,我们在也要清醒地看到,绍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试点险种少。由于受财政支持能力的限制,试点农业保险品种不多。茶叶等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产品尚未列入保险品种中,农业保险总保险金额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较低。2006年上虞市农险保额为当年该市农业产值的1.29%,2007年绍兴、上虞、嵊州三个县(市)农险保额分别占当地农业产值的1.45%、2.24%和0.66%。今年年初,50年一遇的冰冻灾害造成绍兴市63.85万亩农作物受灾,农业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其中30万亩茶园被冻伤,损失超5亿元,蔬菜大棚倒塌成灾3000亩,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但只有18户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9.7万元(其中大棚蔬菜7.84万元,鸡1.8万元,能繁母猪1000元)。在农业生产遭受巨灾损失后,农业保险的作用较小,与国外保险赔款占总损失30—50%的情况也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保障水平低。现行政策性农险以保大灾大户、低保费低保障为主。主要的保险对象是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如水稻要求是20亩以上的大户,露地西瓜种植面积10亩以上,蔬菜大棚面积在5亩以上,养猪大户要求存栏基础母猪10头以上或每批存栏育肥猪50头以上、年出栏育肥猪200头以上,养鸡大户要求存栏种鸡或蛋鸡2000只以上、存栏肉鸡8000只以上。每个险种的保险金额较低,一般以物化成本的50%确定;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以上热带气旋、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如热带风暴以上热带气旋要求中心附近风力8-9级,即风速在每秒17.2米以上的热带气旋;暴雨是指降雨量每小时、连续12小时、连续24小时分别达到16毫米、30毫米、150毫米以上,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风和雨则不属保险责任。

三是经营亏损。试点以来,一方面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另一方面因为是政策性保险,一些农民遇到不属大灾造成的损失,地方政府也会要求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增加了赔款支出,导致农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经营连年亏损。2006年上虞市农险赔付率为115.73%,全省的赔付率为135%。 2007年绍兴、上虞、嵊州三县(市)的简单赔付率分别为189.35%、196.8%和385.32%,全市简单赔付率为228.17%,全省的赔付率为228.73%。省政府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5倍封顶的有限责任赔付。如当年赔付在2倍以内的由共保体承担,2—3倍由共保体和政府1:1承担,3—5倍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1:2承担。由于赔付率在2倍以内部分由共保体承担,加上20%的经营费用,尽管采取成数分保、超赔分保等多种手段,业务经营仍然亏损。同时还缺乏应对大灾的能力。如按2008年保费推算,发生巨灾如赔款达保费的5倍,则共保体和省、市政府需各自承担亏损1700万元以上,如果赔款超5倍,则承担的亏损数额更大。在小规模的试点阶段,政府和保险公司尚能承受亏损,若规模扩大,则亏损增大,“少做少赔,多做多赔”,政府和保险公司都难以承受。为弥补农险经营的亏损,政府采取“以险养险”方式对保险公司的亏损进行补偿,共保体经营农险的净收益取决于农险收益和“以险养分险”业务的比较,难免会发生共保体控制农险业务规模以求得农险亏损和“以险养险”盈利相当的情况。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绍兴市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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