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模式保底分红随土地增收而增收
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承包土地参与了流转集中开发,相比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动辄数千元的亩纯收入,出了土地入股的农民一般也就落个口粮钱。如何让流转土地的农民享受到开发项目效益不断增加的那部分收入呢?不久前,横溪街道西岗村推出了土地入股新模式,农民400亩“水田股”占新成立的股份公司40%股份,作为农民分红的权重,公司不盈利,农民有保底收入,公司有了效益,农民按照占有股份的比重进行分红,公司倒闭,土地股将发还各农户手中。省市农林部门对此颇为称道,认为“西岗股改”是“土地作价入股”的雏形,对农民分享土地红利和农村改革发展成果进行了有益探索。
西岗村位于苏皖边界,种植需三~四级提水,农本高、收成低。苦于投入不足,该村引来金东城集团投资6000万元兴办项目,需流转该村1000多亩土地。村里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185户农民领到了股权证。600多亩的集体耕地,开发公司一次性地给予了补偿,可农民有承包权的400多亩水田将作价几何,土地股股权有多大,直接关系到今后农民分红水平。各地土地入股多采用“内股外租”,由村里成立股份合作社,再把地租给投资商和种植大户,“股份”与“合作”游离,农民的股权与土地种植效益关系不大,一般也就落个“口粮钱”(流转租金+一两百元二次返利)。但西岗村支部认为,这样做,没有考虑到城郊土地升值潜力、水田设施种植后的“机会收益”。
考虑到西岗村耕作条件不算好,双方商定:土地股、资金股四六开,金东城集团带来的6000万元,只能拿出1000万元成为股本金,其余投资用于成立别的农业公司,或作为股份公司的追加投入。这意味着,今后无论公司赚多少钱,农民都将分成40%。
公司运营难免会有风险,一旦公司发生经营风险,农民入股的土地是否会成为抵债的资本呢?土地股份合作社社长陈五四说,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后一道保障,“捧出了”土地的农民,“利益可以共享,风险不能分担”,这看上去像是霸王条约,却是西岗土地股份合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土地平整、项目运作都有金东城集团负责,在公司“非盈利期间”,农民将领取500元/亩的保底分红,每隔数年上调一次。如果公司发生亏损乃至倒闭,“土地股”不承担债务,“承包权”不作为清算条件,却将“净身”退出,还给农民。村民小组长作为村民代表,都是合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如发现公司运行盈利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可以实施监督介入,全力保障入股农民的利益不受损。
土地入股,借外力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也让西岗尝到了甜头。经过协商,股份公司同意投资850万元在中心村建设60多幢联排公寓,搬迁涉及“股改”的塘山、吴峰两个村民小组,旧村复垦出100多亩土地,作为农业建设用地。这些联排公寓两到三层,两户一联排,面积160~220平方米不等。两个村的搬迁农民,无论过去住的房子多么差,都可换购同等面积的新房。西岗塘山村陈世海高兴地告诉笔者,村里根据他家的情况分给他家180平方米的房子。“再说了,塘山、吴峰两个村地处偏远丘陵,三天才送一次自来水,没有路灯,道路又差,老百姓早就盼望住进中心村了。”
省市农林部门有关专家点评道,过去南京推进“三集中”,多由市政项目拆迁带动,或为办园区腾迁土地。西岗村的实践表明,随着城郊土地升值,为发展都市、旅游农业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走“股改”之路,同样是一条路径,而且更节约耕地。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