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把加快土地流转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培育流转主体、创新流转模式、加强管理服务、营造流转环境,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升农业规模经营水平。2008年9月底止,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22.43万亩,占全市农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5.82%。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衢州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经历了探索起步、快速发展、调整回落和稳步推进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从现阶段土地流转情况看,具有以下特点。
(一)发展势头良好。至2008年9月底止,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22.43万亩,比2007年18.31万亩增长22.5%;流转面积占全市农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5.82%,比2007年14.07%增加1.75个百分点。涉及土地流出农户9.84万户,比2007年6.8万户增长44.7%;土地流出农户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17.18%,比2007年11.87%增加5.3个百分点。
(二)流转形态创新。一是基地建设流转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在城郊,二、三产业比较发达,村级经济实力强,劳动力转移比较充分,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而农业龙头企业需要建立生产基地,在乡村统一组织和引导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柯城区花园乡北接市区、南靠巨化集团,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降低,使农民对承包土地经营“漫不经心”。乡村引进浙江森禾集团、杭州蓝天园林公司等骨干龙头企业,以每亩200公斤稻谷流转价格,转包了花园、上草莆等五个村3000多亩土地,建立花卉苗木基地。同时也带动该乡园林花卉产业发展,形成了万亩花卉苗木种植规模,被命名为“花木之乡”,成为名副其实的“花园”。二是季节性流转模式。在衢州市很多地区,农民既不愿放弃承包地,又无全力耕种的能力,于是许多农户只种单季稻或一熟晚稻以获得口粮,这样造成大量耕地的季节性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的技术、生产设施优势,以为农户提供免费服务换取土地季节性生产经营权的方式,达到合作社增加收入和农户减少生产成本“双赢”目的。龙游县献军种粮合作社免费为农户晚稻生产提供翻耕、育秧、机收服务,换取960亩土地早稻生产经营权。江山市新生粮食合作社将江山市大桥镇大桥、陈家、上仓等5个村1050亩冬闲田,实行季节性经营权流转,种植“双低”油菜,待明年4月油菜收割后,由合作社翻耕平整,交还农户插秧种早稻。三是科技托管流转模式。柑桔是衢州市农村的支柱产业,种植面积54.24万亩,产量居浙江省首位,涉及25万户、80万农民,柑桔收入是柑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桔农普遍存在“离土不离桔”的观念。而柑桔生产管理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如何解决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后顾之忧,探索了柑桔生产技术托管流转方式:乡土农技员组建“柑桔技术服务队”,桔农将承包地种植柑桔的喷药、修剪、施肥、采收等生产环节,部分或全部委托“柑桔技术服务队”管理。常山县有胡柚科技服务队25支,托管农户4837户,托管面积29176.5亩,其中单项托管4818亩,多项托管8662.5亩,全部托管4804.5亩。科技服务队服务收入达到120多万元,为托管农户增收节本700多万元。
(三)服务机制完善。一是建立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各地政府和涉农部门了解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要求,掌握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意愿,收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面积、地段、年限、转让费用等情况,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储备库。农技110网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发布各地流转储备库信息,介绍各地土地流转的好典型,宣传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二是成立组织,构建服务网络体系。2001年2月,常山县钳口乡率先在全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村建立土地托管服务站。中介服务组织,收集、整理、发布流转土地及项目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参与流转合同的公证鉴证,监督流转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纠纷,规范土地流转文书,加强档案管理。三是政策扶持,完善发展引导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生产基地,优先安排项目;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核心示范基地,把规模化生产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营主体种植早稻100亩以上的,市财政每亩奖励10元;农业保险优先投保、优先理赔;生产用地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
(四)流转环境优化。一是特色产业促流转。2006年衢州市启动实施“345”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柑桔、粮食、竹木、畜禽四个生产加工交易中心。形成食用菌、蔬菜瓜果、蜂产品、茶叶、水产五大特色产业基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为农业效益的提高,规模经营的推进,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使农业成为赚钱的产业。二是农民培训助流转。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市场引导、主体参与、政府买单、部门服务”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富裕劳动力和预备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竞争力。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打造了特色,一些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影响。2007年起突出抓了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推动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取得了新成效。2007年全市共培训农民11.66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77万人,培训后就业6.26万人。目前,全市118万农村劳动力累计已有70多万转入二三产业,其中市外40万人,本地30万人。三是项目建设辅流转。土地整理项目,水利设施建设,一些靠天田有了保障,成为吨粮田、优质田。截止2007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153.5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32.9万亩,占耕地面积87.1%;旱涝保收面积100.7万亩,占耕地面积66%;建设标准农田面积43.03万亩,占耕地面积28.03%。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土地使用权流转还不够完善,尚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模糊。一是怕“乱”的心态。一些干部、群众把土地流转与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从而造成群众对承包责任制政策稳定性的误解,因而不敢进行土地流转。二是怕“烦”的心态。一些乡镇基层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承包农户要自愿,流转收益归农户,与己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把土地作为“退路”。有的农民已长期从事非农行业,宁愿让土地荒芜或种应付田,也不愿把土地转给别人,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是今后的退路。
(二)工作方法简单化。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基层组织急于推进土地流转,不尊重群众意见,工作过于简单、粗暴,搞强行流转。
(三)操作程序不规范。不少地方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有的即使合同或协议,条款不全,流转双方权利和责任不明,流转纠纷隐患多。
(四)市场化流转机制探索不多。由于农业规模经营以及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行政推动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现象比较突出,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探索不多。绝大部分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推进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加快土地流转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推进土地流转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最佳选择,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当前,衢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越来越快,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已具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土地流转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采取扎实措施,努力使衢州市土地流转取得新的突破。
(二)积极鼓励农户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1、引导多种形式流转。引导和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以及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村组集中连片流转,推行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流转土地,鼓励农户在承包期内长期流转土地,引导农户推选季节性流转。
2、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农户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折价出资,投资成立农业企业,以预期收益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支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市、区)财政都要安排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专项资金。凡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流出农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新组建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且入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并经工商登记、内部章程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奖励;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流出承包农户、镇、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补助和奖励。
2、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和服务,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允许规模经营主体以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手续。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
3、实行用地优惠。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农田规模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不损害土地耕作条件前提下,农作物种植(包括果树、多年生经济作物、苗木、大棚和设施农业等)、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科学试验等用途均应视为农业用途;对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视作农业用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免收各种手续费。
(四)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1、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市、区)、乡镇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收集发布、对外招商引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建立流转档案、调解流转矛盾纠纷等。加快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健全流转市场。
2、建立价格指导机制。积极开展流转土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格,原则上以“实物折价,货币结算”方式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具体土地流转价格由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衢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