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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悟县农民工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8/09/16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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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这一充满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务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乡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历史作用:不可替代

农民工一头连着城市和发达地区,一头连着农村和落后地区,创造性地把解决“三农”问题和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有机联系在一起,农民工不仅实现了增加收入、回馈农村的目标,而且为工业增强了竞争力,为城市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历史功绩不可磨灭。

一是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主渠道。大悟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全县总人口62.3万人,其中:农户12.4万户,农村人口51万,农村劳动力30万人。全县实有耕地37万亩,人均6分田。农村土地资源太少,农业劳动者太多,是农民增收难和农村贫困的主要根源。近年来,大悟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13万劳务大军外出务工,拓宽了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渠道。以2007年为例,全县农民人均务工收入1277元,占农民人平纯收入的44.2%,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事实证明,“输出一个,脱贫一户;输出百个,脱贫一村”。

二是回乡创业已成为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的有效形式。农民工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就业获得的收入,除必须的生活消费支出外,大部分带回农村。大悟县每年有近10亿元的打工收入带回,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城市也是农民工的“大学堂”,他们在城市务工增长了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本领,转变了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丰富了社会关系网络,使人力资本的价值得到提升。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大悟县共有763人走上回乡创业的道路,带回资金过5亿元,创办各种经济实体597个,从业人员达2.6万人,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农民工已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的大量进入,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不仅为沿海发达地区吸引外资和发展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也为中部欠发达地区承接东部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推进了中部地区工业化进程。如大悟县外出务工人员中有近6万人从事服装加工业,有大量的产业熟手。通过他们的牵线搭桥和直接参入,近年来,该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纺织服装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有纺织、毛织、服装生产加工等企业1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家,生产点30多处,从业人员2.1万人,年产值过5亿元,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之一。

四是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促进改革的推动力。农民工的巨大浪潮冲破了劳动力市场的城乡界限、地域界限和部门界限,使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机制成为现实,促进了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推动了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管理理念、行为方式也都悄然变化,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发生变革。

面临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工资偏低且拖欠现象严重。这已成为中国分配领域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拉大。据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的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实际劳动小时工资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1/4。农民工不仅工资收入水平低,而且经常被拖欠。尽管全国上下采取追讨工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较为普遍。

——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农民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他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业、井下采掘、有毒有害、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工作。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因伤致残人员近70万,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

——劳动合同签订低,缺乏社会保障。一些企业主为降低人工成本,恶意逃避责任,滥用试用期,把农民工作为廉价的临时工使用,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伤残医治赔偿困难;医疗、养老保险空缺,后顾之忧难以解决。

——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绝大多数农民工未经培训便走上打工之路。留守农村的农民工子女等缺乏良好教育,辍学、失学人数增多。很多农民工居无定所,住拥挤不堪的宿舍、工棚、出租屋,穿最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食物,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单调。

——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仲裁、诉讼环节过多,案件执行难度很大。许多民营企业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农民工不能行使正常的民主管理权利。

——农民工身份转换难。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农民工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加之农民工从事多为频繁变动的行业,许多农民工都有朝不保夕的风险。特别是依附于现行户籍制度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安排,使得进城农民工只能作为城市的临时暂住人口,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难以成为在城镇中安居乐业的农民。

解决问题:标本兼治

在我国未来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外出务工将是长期现象,农民工队伍将进一步扩大,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重大而长远的战略问题。以大悟县为例,全县30万农村劳动力中,农业生产只需要10万人,除去已转移13万人,剩余还有7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加上初、高中毕业生等每年新增劳动力4000人左右,五年之内全县还有近10万人需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特别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开发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工业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县内也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所以,解决农民工问题,让农民工安居乐业,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现实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着眼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是一个责任政府不可推卸的历史任务。

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涉及劳方和资方、中央和地方、城市和乡村等一系列利益关系的调整,其中调整城乡利益关系是核心。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独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实行了“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治理体制,在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上形成了工业优先、城市优先、市民优先的格局,造成了户籍、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土地等诸多的不平等。这也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生活境遇相对艰难的根本原因。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绝不是将一部分人(即使是多数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即使是少数人)的痛苦之上。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破解的课题。农民工问题的最终解决,也就意味农民工的终结,而政府必须承担起“终结者”的责任。当然,这个终结决不是一日之功,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当前应该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

第一,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深层次问题。这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也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所在。最主要是探索改革三项制度。一是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有条件地改革户籍制度。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主动积极地改革户籍制度,在不增加城镇低保人口、不导致城镇“平民窟”现象的条件下,将已在县城或小城镇就业和定居的农村劳动者转为城镇居民。作为大悟县而言,在未来10年内,力争做到“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人住在县城区,三分之一的人住在镇区,三分之一的人住在农村。同时,逐步分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功能,让农民工享受到应有的公共服务待遇和真正的“国民”待遇。二是实行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和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建立健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免费向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快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力争全县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转移就业1万人,其中异地就业0.7万人,就地消化0.3万人。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大悟县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供求信息传递网络。三是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符合县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办法。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决不以牺牲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来吸引招商引资。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优先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认真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接续工作,消除农民工后顾之忧。

第二,突出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就业环境问题。从农民工的角度看,他们外出务工最关心的五件事是:能找到合适工作、及时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大悟作为一个劳务输出大县,应结合自身特点切实维护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和完善用人、录用备案制度,做好求职登记、专人护送交接和定期回访等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探索成立“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中心”,设立维权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力做好县内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第三,增加农民在县域内的非农就业机会,引导部分农民向小城镇转移。在促进农民工跨地区转移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做到离土不离乡。扩大本地就业,需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县域经济,从多方面为农民就业转移创造就业机会。这些涉及到产业规划定位、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政策扶持等诸方面的联合动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北省大悟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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