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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积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发布时间:2008/09/08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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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瑞安市坚持把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政策扶贫、产业扶贫、下山扶贫、智力扶贫、结对扶贫和社会保障等各种途径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从2002年的8750户、28420人减少到2007年的4740户、12583人,仅占欠发达地区总户数和总人口的5.3%、3.7%。

一、制定惠民政策促帮扶

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欠发达乡镇“下山移民脱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惠农惠民政策,在财政投入、用地政策、规费减免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如在资金投入方面,规定市财政在安排年度经费时,扶贫资金每年应保持年度预算的2%以上,并保证足额到位;在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方面,规定对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贫困户,市财政每年从“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中”切出200万元,无偿支持贫困户发展“短、平、快”项目,促其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欠发达乡镇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产业富民实帮扶

为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投入力度,促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瑞安市充分利用农村合作“三位一体”建设的有利平台,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合作“三位一体”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将过去分散到各个农口部门的扶持资金共3000万元进行整合,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在政策的强有力推动下,目前瑞安市欠发达地区已涌现出9个专业特色乡和12个千亩以上的特色产业基地,40多种农产品获“无公害”称号。去年全市马蹄笋、杨梅、茶叶、蔬菜、茄子、毛芋、白银豆、金银花、工艺品、索面等17个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产值5.5亿元,吸纳劳动力就业达2.8万人。如高楼乡依托山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楼”牌杨梅8350亩,实现户均种植1.8亩、人均0.46亩杨梅的目标,现已投入的4000多亩杨梅,实现产值2800万元,仅杨梅这一产业,人均收入就达1538元。同时,瑞安市重视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休闲旅游项目。据对7个“农家乐”休闲旅游村,31个“农家乐”休闲旅游点统计,去年共接待游客90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490万元。

三、下山脱贫强帮扶

实施下山移民脱贫工程,是让部分生存条件恶劣的低收入农户彻底摆脱贫困,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要途径。2002年以来,市财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下山移民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分散安置对象建房(购房)困难经济补助(3500元/人),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下山移民点115个,下山移民10751户、41517人,分别占欠发达乡镇总户数的14.3%和总人数的13.7%。2007年全市下山移民户实现人均纯收入6985元。如大南乡呈佛、上角井村移到马屿九甲村的140户移民户,依托当地产业特色,或从事餐饮、加工、服务、运输建筑等二、三产业,或在当地企业打工,或承包农田种植经济作物,很快实现了脱贫致富,2007年该下山移民点移民户人均纯收入达7705元。

四、智力扶贫巧帮扶

群众文化素质低下是制约欠发达乡镇致富的重要因素。对此,近年来,瑞安市坚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提升低收入者创新、创业能力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目标,不断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式,拓展转移渠道,农民劳动力培训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1600万元资金,对8.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了各种技能培训。其中4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提高了收入水平。与此同时,大力实施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程,2000年以来,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共投入800多万元资金,资助2100名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

五、结对共建齐帮扶

近年来,瑞安市坚持真扶贫、扶真贫、求真效,不断完善“扶村帮户”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帮户,企业部门助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每年确定21个欠发达乡镇和3个贫困片、71个经济薄弱村、1000户贫困户作为结对帮扶对象,分别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市乡两级10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以及市级机关、经济强镇、重点企业组成的71个帮扶小组进行对口支援,每年落实到村、到户的结对帮扶资金都达1000万元以上,到目前为止,80%以上的贫困户已实现了脱贫目标。

六、强化保障广帮扶

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水平,凡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已有7489户、13577人纳入低保对象,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180元。实施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工程,保养率达97.45%。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制订出台了《实施细则》,规定2007年筹资标准每人每年60元,其中农民出资30元,并以户为单位筹资参加合作医疗。同时,对五保户、低保家庭、革命烈士配偶、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家庭等对象的个人出资部分由民政局统一承担,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由计生局出资承担,残疾人个人出资部分由残联予以补助。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瑞安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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