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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出台政策促进2008年粮食生产

2008/06/27 农经司
 

为了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衢州市出台了多项政策。

一、在执行浙江省财政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基础上,衢州市财政对种植早稻100亩(含)以上的大户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再给予每亩10元的直接补贴。加强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管理,经乡镇(街道)、村核对,张榜公示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方式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建立财务公开、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统计、核查和发放全过程的监管,坚决杜绝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二、鼓励充分发挥衢州市光温水资源、科技推广、生产经营机制等方面的优势,以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和主产区为重点,按照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综合配套的要求,集成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通过三年(2008—2010年)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力争全市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增5%左右,示范乡镇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增8%左右,力争实现全市单季晚稻亩产超500公斤、双季稻亩产超900公斤

全市计划创建20个水稻高产示范乡镇、50个水稻高产示范方、100个水稻高产示范村、1000个水稻高产示范户。凡水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村,要选择2户以上种粮技术较好的农户作为高产示范户,指导其应用省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通过示范户的“传、帮、带”,扩大示范辐射作用。

三、根据省定主导品种目录和当地实际,科学选定主导品种,将推广主导品种与水稻良种补贴、水稻优质高产万村示范活动等相挂钩,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主导品种集聚。到2010年,力争主导品种播种面积占水稻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集成、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推进粮食标准化生产。水稻重点推广抛秧、直播、旱育秧、免耕直播、强化栽培、单季晚稻“五改”、稻鸭共育、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2008年推广水稻强化栽培技术15万亩、单季晚稻“五改”技术45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15万亩。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支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其开展全程机械作业服务。按照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要求,以机械插秧技术为重点,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到2010年,力争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

四、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组织实施“百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对新建标准农田,采取工程和农艺相结合的措施进行培肥改良,确保在五年内达到一等田的地力标准。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成机耕作业道、水利排灌、农用电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涝标准10年一遇,抗旱能力70天以上,地下水位控制在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深度,农业机械作业方便的标准农田。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衢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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