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德城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近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一听、二看、三座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龙头企业,实地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全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34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0家,其中,2008年新增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规模龙头企业中,资产过亿元的3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3家,过5000万元的4家,过1000万元的3家。辐射农田13.2万亩,带动农户3万户。现代化养殖、种植基地30处,初步形成了蔬菜、水果、粮棉、畜禽基地化、规模化、科学化生产。今年1—5月份,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3.6亿元,利税88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培育、引进、挂靠三篇文章,做活农业龙头。一是育龙头。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进行重点扶持,对财政贡献大的龙头企业实行增量奖励,培育壮大了永盛斋扒鸡、收获饲料、瑞康食品、勤农乳业、中原纺织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引龙头。该区把猪、鸡等畜禽产品和果蔬精深加工、综合利用作为重点,集中运用闲置资产、现有企业、存量土地等要素,引进“农”字号项目。去年以来,共引进农业项目12个,总投资3.2亿元。三是挂龙头。德城区在与扒鸡公司、双汇火腿、光明乳业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去年9月份,与上海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畜牧业发展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天壮养殖有限公司、九龙种猪场,生猪产品直接打入上海市场。去年11月份与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山东六和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目前,总投资9000万元的六和金珊宰杀项目,总面积8000平方米冷库、7000平方米宰杀车间及1.1万平方米综合楼已全部完工,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预计7月份正式生产。项目建成后,年宰杀能力400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6000万元。投资5000万元、总面积1万平方米的六和食品项目,加工车间近期开工。投资1亿元、占地320亩的30万套肉鸡孵化项目已签约,近期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孵化能力3000万只。
(二)坚持名优新特、标准生产发展要求,壮大生产基地。一是大力发展畜牧生产。以建设京津冀地区主要畜产品基地为目标,以鸡、猪、特种养殖为重点,扩大养殖规模,提升养殖档次。力争“十一五”期间,建成2000万只鸡、10万头生猪基地,孔雀、蓝狐等特种养殖达到2万只。2007年,建设18处投资40万元的数字化养鸡大棚、2处万头现代化养猪场。二是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以高档日光温室大棚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达到4.8万亩,形成南北精品蔬菜经济带。培育了黄河涯黄瓜、西瓜,七西辣椒等6个国家、省级无公害蔬菜品牌。与寿光市建立友好关系,区、镇、村三级全面对接,引进人才、技术、品种。三是大力发展花卉生产。该区按照万亩桃园、樱桃园、柿子园“三园一体”原则,整理挖掘“万亩桃园处、三国结义情”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成功举办了万亩桃园发展论坛、“赏花节”和“采摘节”,春季5万人赏花,秋季1万人采摘。启动了总投资1.75亿元、占地2.2万亩的鲁北古运河生态示范园项目,一期名优特色生态养殖项目,已完成5个标准化养殖大棚、6个现代化种植大棚建设。引进三黄鸡5万只、山野鸡6000只;引种了以色列新品种蔬菜、日照名品花卉。
目前,德城区已形成黄河涯焦庄、九龙庙生猪,黄河涯大史、胜北大棚、陆地菜,黄河涯万亩桃园休闲旅游,城北花卉,古运河生态园特色养殖等5大产业基地,形成32个养殖专业村、56个种植专业村,区域产业优势日趋明显。
(三)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按照“自愿、民办、民受益”原则,以种养大户、农村能人为龙头,以发展订单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是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送法下乡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活跃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提供法律、行业信息咨询等优质服务;积极制定登记文书,提供示范样本,规范登记格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简化程序。规范登记、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加快办理速度。目前德城区已发展蔬菜、畜牧、林业等专业合作组织30多个,会员过万人。四是发展订单农业。探索以“龙头+基地”和“龙头+中介+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联结机制。全区“订单农业”规模不断扩大,订单农业比重达到40%以上。
三、存在问题:
(一)农业龙头企业缺大少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总体数量偏少,现有企业个头小、档次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还仅局限于粗加工和初加工层次。
(二)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在政策法规方面,虽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还很不配套。二是各级政府没有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企业融资难、发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三是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方面缺乏配套的具体政策,尤其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政策扶持不到位、不规范、不配套等一系列问题。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为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比如一旦遇到市场价格上扬,一些农户为追求更高利益,单方面终止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把有关产品转售给其他出价更高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而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农户又要求企业必须收购其产品,且执行保护价格,导致龙头企业发展受阻。此外,作为龙头企业也存在个别企业服务不到位、履约率较差等问题。当农产品减产时,抢收强购;当农产品过剩时压级压价、拒收拒购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乏力。现有的农村金融体制,严重影响了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对策建议:
(一)加快膨胀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抓好骨干型、成长型、出口型龙头企业发展,建立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强的产业个体。实践证明,抓好一个农业龙头企业就能在一定区域内带动一片农户,启动一个产业,支撑一方经济。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努力打造一批市场上知名度高、占有率大的名牌产品。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在财政、税收、土地、电力、流通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一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扶持力度,尤其是地方政府应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在税费收取、用地用电、交通运输、项目审查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并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提高政策的落实力度和执行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县、乡两级政府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发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全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一是用政策引导的方式调整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是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利益的一体化,是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的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户分享到加工和销售利润,不是谁对谁的恩赐,也不是谁占谁的便宜,而是以相互需要为基础的共同利益形成的,因为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得的利润是参与主体共同创造的。这就要求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更新观念,变只顾眼前利益为谋求长远利益、谋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变单方利益最大化为双方或总体利益最大化,正确处理单方主体利益与总体利益和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联合体。二是积极探索利益分配机制的组织载体。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中介组织非常迫切和必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应是“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形式,中介组织作为载体,既可以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又可以代表农户参与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监督,这应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
(四)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除政策扶持外,可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一是加快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步伐,理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渠道。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扶持“三农”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应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切实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二是充分运用民间资金,作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益补充。龙头企业内部职工可采取参股、募股等方式,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员采取交纳股金等方式筹集支农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山东省德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