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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十分重视,将其列为政府为民“十大实事”的内容,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政府批准,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修改。经过调整完善的义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大幅提高了财政补助水平和医疗保障待遇,每位居民一年缴纳350元保费,最高可从政府报销9.8万元的医疗费用。
义乌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近四年来,得到了城乡居民的一致认可和支持。据统计,到2007年12月底止,全市共有23.4万户、54.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占全市应参保人数的87%,其中村(居)参保率达100%;累计已有6.4万人次享受医疗待遇,共报销医疗费用1.67亿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而新修改和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更值得广大居民关注。
修改后的政策规定,凡义乌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在校学生,均可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充分考虑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差别,设立了小额和大额两个缴费标准:小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纳40元,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纳350元,市、镇(街道)各补助每人每年120元和20元。小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3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4.8万元。在医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报销费用超过最高报销额度以上的,超过部分给予医疗补助,小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额为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额为5万元。同时,市医保处每年在每位参保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卡》上划入20元,补助普通门诊就医。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义乌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