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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专题4:积极践行协同治理理念,构建适应共享经济特点的新型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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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依托“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共享经济发展的统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共享经济业态,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监管协同。

  二、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主体的逐级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明确其在主体准入和行为治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落实平台企业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平台成为政府治理的有效抓手。

  三、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推动出台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公约,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规范共享经济业态发展,完善社会监督。引导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约束自身行为,强化个体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完善投诉举报等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推动共享共治,促进共享经济以文明方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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