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油气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做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监管指导。各有关部门以解决涉油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推进完善了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中央综治办把油气安保工作列为历次督导检查的重点,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国土资源部组织对黑龙江、新疆等地油气勘探开发秩序进行督察,推进解决了煤炭、煤层气矿产权重叠问题,建立了煤炭煤层气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西气东输二线等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察,探索建立了管道质量安全的监督机制。为督促落实部际联席会议挂牌督办事项,环保部组织湖北、甘肃、陕西、新疆4省、区环保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安全监管总局专门下发了通知,牵头对甘肃、新疆、新疆建设兵团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
二、坚持以打开路,强化整治落实。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天津、河北等9个涉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了“百日清剿”行动,挂牌督办的13个涉油非法厂点被取缔了10个、查处3个,58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被清除了53处,17起重大涉油案件破获了16起,7个重点县(区)基本解决了有关涉油突出问题。各地把打击整治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对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了“露头就打”。河北牵头开展了津冀鲁区域联合会战,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以打击打孔盗油、开井盗油、抢劫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目标,组织开展了“春季行动”、“灭鼠行动”等集中会战。截至2010年底,各地共查破涉油案件近1.1万起(其中刑事案件7572起),打掉犯罪集团274个,查处涉案嫌疑人员7389名(其中团伙成员1329名,网上追逃358名);查处取缔水油非法厂点525个,清除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403处;查扣非法购贩油车辆2483台,收缴各类油品1.2万余吨。
三、坚持服务中心,强化防范控制。各地公安机关和石油企业把油气安保工作作为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的一条重要战线,坚持“突出重点、以面保点、确保安全”的原则,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从严落实了防、管、打、治等各项措施。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油气生产供应安全,中石油集团公司筛选了28家重点单位,逐一明确要求和责任,派员督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中石化集团公司一些重点单位对厂区、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实行了封闭管理,对临时用工人员强化了日常管理。西气东输、川气东送沿线各地会同石油企业增加了巡护密度和频度,对重点部位进行严看死守,上海、江苏等地对l6个油库、阀站协调落实了190名武警守护。
四、坚持落实责任,强化安防能力。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督促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企业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管道保护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加强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特别是督促企业将安全保护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将管道保护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与管道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优化了工作网络,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措施,使企业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安全防范效能和水平。2010年,石油企业共投入安保资金1.7亿元,新增防范力量5074人,增设管道技防设施1.1万余处,防范力量5167人,专职管道巡护队伍达到1.8万支。
五、坚持创新举措,强化机制建设。公安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规范石油天然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管理工作。吉林、河南、湖北、甘肃等地大力推进了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建设。部分地方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在奥运安保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把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总体部署,不断探索完善企地联合、区域协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牵头协调,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颁布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探索建立“企地结合,以企为主”的管道安全保护新模式、新机制,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以中俄、中哈、中亚等跨国管道为重点,制定预案,加强演练,做好情报信息、组织指挥和力量装备等方面的准备,切实提高重点管道防范应对恐怖破坏活动的整体水平。截至2010年底,全国平安油区达到568个;企地双方签订联防协议8098份,组建联防队伍2107个、人员3.5万余名;各地共发动群众提供有关违法犯罪线索1083条,据此查破案件60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