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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 ——人事司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

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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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委党组要求和人事司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92日上午,人事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结合司内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会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是对党章党规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条例对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和委党组部署,深入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密切联系干部人事工作实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组织人事干部。

司党支部强调,《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作为组织人事干部,肩负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委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的重要使命,全体干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提升能力素质,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迎难而上,敢于较真碰硬。二是要持续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全体干部要继续将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公道正派,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好委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上过关,大事上才能过硬。加强廉政建设,要抓早抓小,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避免“小恶”“小节”酿成“大错”。在“十一”“中秋”两节期间,全体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过一个清新、愉快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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