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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节能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抑制了“十一五”“十二五”能源消费增速快速上涨的趋势,能源消费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目标责任,不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将自治区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至各地(州、市)、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11号),提出了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按年度开展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公示,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作为自治区党委对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绩效管理的内容之一。
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能源结构优化,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2019年,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从2018年的87.2%下降到84.8%。清洁能源(水风光等)发电量增长11.7%,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20.8%,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二、严把能源消费准入关,强化节能监督检查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相结合,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能效水平,实行能源消费增量预算管理,对未完成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实行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有效控制能效消费过快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升转降,由“十二五”时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19.14%,到2016—2019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63%。
加强节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建立管理检查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节能管理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通过开展670家企业专项监察任务,对监察中发现的违规用能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4次,对4家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5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列入停产整顿或关停。2019开展能效对标工作105次,开展127家(包含国家任务102家)企业专项节能诊断服务,提出覆盖工艺技术改进、电机能效提升、余热回收利用等工业节能改造项目368个。
三、全社会参与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倡导绿色生活,推行绿色消费。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节能成效、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加强节能教育和节能知识普及,积极倡导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型生活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行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家电和高效照明产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公益活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