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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紧盯双控目标责任 打牢节能降耗基础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发布时间:2020/06/27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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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以来,重庆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量转变的战略任务加以落实。截止2019年底,重庆市能耗总量累计增长1137.3万吨标准煤,增长量为国家下达“十三五”控制目标的68.5%;能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了15.84%,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目标的99%。

  一、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

  在科学确定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同时,及时将全市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到区县(自治县)及重点用能单位,并按季度、年度加强预警,压实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二、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智能化、绿色化优化工业结构,积极推动六大高耗能行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严把高耗能项目布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实施以来,累计对141个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

  三、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在工业领域,实现了对全市214家重点用能企业“百千万”行动现场评价全覆盖,在水泥、电力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评选活动;至2019年底,共关停5.1万千瓦煤电落后产能。在建筑领域,全面执行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机制和技术支持体系,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完成12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在交通领域,加快提升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开展以节能照明、拌合楼油改气、BIM技术等节能环保技术为代表的绿色公路建设,大力推广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在公共机构领域,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59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

  四、建立完善的节能政策支持体系

  推动修订了《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从地方立法的角度进一步强化了节能工作重要地位。建立完善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气价政策,落实节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组织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大财政投入,统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节能技术改造与绿色制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节能基础性工作经费、公共机构节能、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

  五、强化节能管理与服务

  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赶超三年行动,对153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限额达标跟踪检查,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监测。加强全市能源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每年组织节能培训和节能宣传,大力宣传节能政策措施,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2018-2019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208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低碳绿色生产监测评估。组建中国(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电力交易机构,实施跨区水电用电权交易,建立能源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

  “千秋伟业,而今正风华。”重庆市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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