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十五
坚持以民为本 切实服务“三农”
陕西省渭南市物价局
(2006年6月)
渭南地处陕西东部,是一个农业大市、工业弱市、城镇小市、财政穷市。“三农”问题是渭南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着眼全局谋发展,服务“三农”作文章。我们通过组织开展“农民心目中的物价工作”大型调研活动,找准了运用价格手段服务“三农”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思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的农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六盼”:一盼物价干部能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播者;二盼物价工作能真正执政为民,多为老百姓说实话、办实事;三盼物价部门能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做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好参谋;四盼物价部门加强对各项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管理;五盼物价部门对经营者加强诚信教育,使农民少上当,当农民群众的“保护神”;六盼健全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少花冤枉钱。我们以“六盼”为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为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一、大力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涉农价格收费透明度,当好农民利益的“保护神”
我局为了制止农村“三乱”,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具体抓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2003年开始,我市实行阳光工程,在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为了让农民明明白白缴费、实实在在减负,涉农部门设立公示牌,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设立公示栏。同时,我们还通过《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和向农户发放收费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清楚哪些费该缴,哪些费不该缴。目前,全市已设立公示牌的单位552个,完成公示栏的乡(镇)189个,行政村2560个,三级公示制覆盖面达到了90%以上。公示制的推行,提高了价格收费政策透明度。临渭区一位农民说:“有了公示栏,吃了定心丸;今后谁要乱收钱,拉他去看公示栏。”称赞“物价部门是农村乱收费的‘高压线’,农民利益的‘保护神’。”通过价格收费公示工作,不仅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找准了物价工作服务“三农”问题的切入点。
二、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为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和增产增收服务
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是各级政府了解农产品成本效益和农业、农村、农民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成本调查方面,我局坚持每年开展四项调查:即《农户种植意向调查》、《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农户存粮情况调查》、《农户售粮情况调查》。在价格监测方面,在做好中央、省布置的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的同时,我局从我市农业大市的实际出发,先后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又建立了33个农资农产品价格监测点,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级粮食农资商品价格监测网络,及时监测化肥、农药、小麦、棉花、玉米等10多个农资和主要农产品价格,每年可为当地政府和农民提供价格信息2600多条次。在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方面,在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做好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让农民真正清楚“该种什么”、“什么能卖好价钱”。从而使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农民朋友说:“市物价局的渭南农资、农产品价格监测信息是指导我们致富奔小康的参谋”。在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方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价格监管工作的需要,服务经济工作大局,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经过努力,经市编委批准,我局成立了监测科。监测信息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领导机关要求我局定期报送相关资料,真正做到了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遏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近年来,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连连攀升,涨幅超过了同期粮食价格上涨幅度和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我局针对农资市场这一不正常的情况,从稳定全市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主动采取多项政策,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稳定化肥价格的政策措施。先后3次发文重申了对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实行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为遏制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请各化肥生产企业、经销者、农民代表参加召开农资价格管理告诫会。采取发放告诫书、与经营者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化肥价格政策,并通过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向社会公布了化肥价格监管的具体措施,有效地约束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三是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化肥价格监管建议,控制肥价。我局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全市夏播期间尿素需求量为8万吨左右,但市场仅存化肥1万吨左右。经过多方努力,我们以出厂价格从渭化和陕化协调紧急采购了近万吨尿素,对其358个零售点,核定了零售价格,且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大多数粮农能购买到化肥。在临渭区的一个化肥经销点,一位购买到尿素的农民感慨地说:物价局给我们农民办了一件实事、好事。此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尿素价格的上涨趋势,并在短期内使市场每袋尿素零售价格降低了10元左右,减轻农民负担150多万元,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明显提高。
四、合理制定涉农价格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我局根据渭南的实际:一是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不断加大对涉农价格收费的监管力度。结合每年的《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坚决清理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机管理、进城务工等方面的乱收费,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及时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我局经常组织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教育收费、农村电价、农民建房、医疗、计划生育等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涉农价格案件1545件,违法金额1010万元,退还用户35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620多万元,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在渭南的贯彻落实。三是对农业用水实行一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为了发挥东雷抽黄工程效益,促进旱源农业发展,经省物价局批准,对东雷抽黄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17元降为0.10元。将灌溉水价中的管理费由每立方米0.25元降为0.17元。积极推行农用水价“一价计费”、“一票制”等制度,使渭南四大灌区农民用上了“放心水”,交上了“明白钱”,年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约1000多万元。
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将价格工作的着眼点向农村延伸
加强了农村物价监督检查网络的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设立乡、镇物价检查所24个,检查人员达140多人。初步形成了以县(市、区)物价局为主体,以乡、镇物价检查所为延伸的农村物价监管网络。不仅监督了农产品、农资价格、农村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还及时受理了农民的价格举报、投诉,查处坑农损农行为,呈现出了农村价格法规有人宣传,农村价格服务有人提供,农村违价行为有人惩治,农民合法权益有人保护的喜人局面。加强和改善“12358”价格举报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3年以来,共受理查处粮食、化肥等各类涉农价格举报案件1227件。由于我局的价格举报查处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广泛认可,“12358”举报电话被渭南老百姓誉为服务“三农”的“110”。
几年来,通过围绕服务“三农”,不仅使我市的价格工作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能,也找准了做好价格工作的重点,各项工作都迈上了新台阶。我局被省物价局、人事厅评为2003年至2005年度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奖励;也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更加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