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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创建城乡一体化的价格管理机制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07/0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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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二


着力创建城乡一体化的价格管理机制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山西省晋中市物价局
(2006年6月)

  晋中市位于山西省中部,紧邻太原,全市面积 1.6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其中农业人口 186 万。在农民收入偏低、负担偏重,农村公益事业落后、价格管理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晋中市物价局针对城乡价格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实际情况,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管理模式,在水、电、气、交通、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管理方面,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做好水、电价格管理,解决农民“吃水难”、“电价高”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农村机井灌溉用水实行以井定价,对农村水利工程实行了终端水价。
晋中是山西省三大煤炭基地之一,挖煤造成了水环境的恶化,农村人畜饮水非常困难,地方政府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作为惠民工程。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按照对城市的水价管理原则,指导各县以成本为基础制定价格,充分考虑不同乡村的经济状况,按村分片核定农民生活用水价格。灵石县是产煤大县,县物价局在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中,认真调查测算各乡镇供水站的供水成本,按取水成本核定了自来水价格,涉及全县214个村、6.91万人和0.61万头牲畜。原来少数乡镇自来水价格最高每立方1.06元,物价局在审核成本核定为0.20元,同时规范了农村饮水工程电价管理,全部实行了明码标价,杜绝了在水电价格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祁县是平川农业县,县物价局对机井灌溉用水用电全部实行以井定价,面向农民的价格包括了电价、取水费用、设备折旧维修费、管理人员工资等,既考虑了井灌的长久发展,又全面落实了国家的深井优惠电价。到2004年测井3080眼,享受优惠电价的深井2464眼,占到机井总数的80%,优惠电量394.2万度,农民每年电费少负担315.39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少支出15元。
  二、加强医药价格和教育收费监管,缓解农民“看病贵”、“上学难”的问题
农村医疗方面主要是发展平价药店,让农民吃上低价药、放心药。目前乡村卫生院和个体诊所靠卖药生存,农民“看病贵”主要是药价高。2004年以来,我们在城市通过培育“平价药店”,使城市药价平均降低了30%左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我们把平价药店发展到农村,目前全市发展平价药店81个,其中农村45个。我市的平价药店是物价、药监、劳动三部门联合评选认定的,我们对平价药店采取了政府引导和监管监测措施。县物价局严格制定平价药店的规范标准,如价格最低、质量保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等,药监、劳动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愿参加,公开评选,挂牌保护,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平价药店确定后,我们注重搞好服务和后续管理。在平价药店严格实行 “一员四制”,“一员”就是内部设物价员,“四制”一是建立药品进货价格台帐,二是实行药品零售价格监测制度,三是健全明码实价制度,四是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县物价局每月对药店50种常用药价格进行监测,市物价局每季度通过《晋中日报》和晋中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便于药店之间进行比较和群众选购。同时协调劳动部门将平价药店优先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确保平价药店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平价药店”在农村的出现,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同类药品价格,平价药店比普通药店低20%,比乡镇卫生院价格低30%,农民购药首选平价药店,同时推动了农村药价的全面下降,减轻了农民看病负担,也有利于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教育方面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 “一费制”,减少农民教育支出。2004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执行了“一费制”, 2005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了杂费,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标准由省定的每生每月8元降低为5元,同时严格审核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价格不得突破省定最高限额,并向社会公布,对作业本价格实行了成本监审,允许贫困家庭使用旧教材,提倡教科书轮换使用。2005年在教育收费检查中重点查处了学校和新华书店强行向中小学生征订或搭售教辅资料的违法行为,退还24.2万元。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免收借读费。这些措施有效地针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交通、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行路难”、“环境差”的问题
一是对乡村铺路使用的水泥采取价格协调措施。2004年山西省政府实行“村村通水泥路工程”,乡村掀起了修路热潮,铺路用水泥价格猛涨。我们认为,只要有利于“三农”,就应当加强价格协调和监管,因此,市物价局要求各县物价局加强对修路物资价格监管,降低农村修路成本。灵石县是我市最早实现“村村通”的县,县物价局通过召开水泥生产企业座谈会,实地调查水泥生产成本,在保证水泥生产企业微利的基础上,公布水泥指导价,协调供应农村修路的水泥价格每吨降低20元,为农民修路节约资金50万元。
二是对农村公交和城市公交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各县物价局围绕“村村通公交”工程核定了农村公交价格,方便了农民出行。在核定燃油价格财政补贴中,我们根据县级城乡公交联运的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和农村公交相同的补贴标准,并对乘客少的偏远公交线路给予适当支持的政策,确保农村公交正常运行。
三是建立大型乡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为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2005年我市物价局核定了介休市和榆次区乡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解决了乡镇垃圾处理无经费来源的问题。乡镇垃圾处理费不向农民收一分钱,主要是向经营单位收费,建立收费制度后,乡镇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四、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2005年,市物价局共拨付价格调节基金127万元,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规模企业和农资经营物流企业。我们同这些企业签订了平抑市场物价协议,企业承诺自觉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诚信经营,这些企业成为调控市场价格的主导力量。
大寨农牧开发公司是集粮食加工、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和农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市物价局连续二年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其发展。目前该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年加工面粉2万吨,经销农副产品5万吨,养猪5万余头,成为稳定东山五县面粉和猪肉市场的主渠道。
太谷正林农资公司是我省最大的农资民营企业,是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县级明码实价示范单位。目前该公司经营国内外50多个厂家100多个品种的化肥,实行化肥连锁经营、所有网点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2005年冬季,市物价局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企业淡季储肥,企业承担了5万吨的淡储任务,通过淡季储备、旺季销售,有效地平抑了农资价格。该企业所有经营网点零售价格在当地市场最低,并严格实行明码实价,通过规模经营将生产企业给予的优惠政策全部让给农民。2005年销售30万吨化肥,每吨让利60元,共向农民让利1800万元。今年开春化肥价格上涨,企业履行同物价局签订的平价承诺,仍按去年的储存成本实价销售,尿素每吨1680元,比市场价低120元。4月份以来,由于进货价格提高,每吨销价1720元,仍比市场价格低80元,1—5月份共销售7000吨,让利农民近百万元。同时带动了其他化肥经营企业降价,使我市化肥价格多年来在全省保持最低。
以上是我们在促进城乡价格管理一体化方面所作的一些探索,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目前,农村用电价格仍高于城市,农民上学就医仍比不上城市,农民生活使用的煤炭、燃气等生活燃料仍享受不上政府公共财政补贴,农村商品市场质次价高,农村物流企业的发展还滞后于城市,所有这些说明运用价格职能缩小城乡差别的任务还很艰巨,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农村煤炭、蜂窝煤、液化气价格管理,促进沼气利用,缓解农民生活燃料方面的负担。二是发展农村现代物流企业,提高政府调控和监管农村市场价格的能力。三是要在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尽快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全面同价。四是进一步降低农村药价,扩大平价药店的覆盖面,为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以上是我们结合晋中市的实际,在农村公用事业价格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我们将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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