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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价格调节杠杆 开启农牧民致富之门

发布时间: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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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三


运用价格调节杠杆 开启农牧民致富之门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工商物价局
(2006年6月)

  近年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工商物价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的总体部署,立足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为“三农”服务这个中心,不断拓宽价格工作的新领域,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作为农村牧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管员、广大农牧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员、加快新农村牧区建设的宣传员的作用,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农牧民的充分肯定。
  一、用好政策,当好农村牧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管员
  我局针对农村牧区的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切实把农村价格工作摆到更高、更突出的位置,将中央、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最基层,扣紧为“三农”服务的主题,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合理制定鲜奶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增收。乳业是呼伦贝尔市正在大力发展的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之一,由于市场不景气,牛奶价格不稳定,养牛户利益受到损害。我局通过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对奶源基地(奶户)和龙头企业生产成本及收益情况的调查报告》,并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牛奶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了牛奶收购的最低限价,彻底解决了牛奶淡旺季最低收购价格及收购标准不一、农牧民“卖奶难”的问题,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养牛户的利益。牛奶收购的最低限价干预措施出台实施后,可使中等规模养牛户年增收近万元。
  (二)努力稳定农资价格,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为保证农资市场价格稳定,我局采取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监测线),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调控线),规范价格行为(价格宣传线),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线)等“四条线”的农资价格监管措施。对重要农资商品实行了最高限价、提价申报、差率控制等措施,及时查处乱涨价行为,使春耕期间农资市场价格始终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针对呼伦贝尔市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种子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我们果断采取措施,一是建立快速反应监测线、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调控线、规范价格行为宣传线、打击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线等“四条线”的农资价格监管措施。二是要求种子公司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货源,确保市场种源充足,使农民能够购买到货真价实的优良种子。三是对全市种子价格及种子经营单位经营费用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出台《呼伦贝尔市种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种子销售价格。四是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在适当时机采取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把种子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种子的正常供应和流通。这些措施切切实实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合理投放价格调节基金,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农牧业结构调整。在对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后,我局以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为杠杆,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一是把价格调节基金用到副食品价格波动的关键环节上。二是在全市12个旗县区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在各旗县分别建设“一处养鸡场,一处养猪场、一片蔬菜大棚,一片蔬菜温室”。三是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用以生产反季节蔬菜,结束了我市冬季吃蔬菜靠外运、价格偏高的历史,一方面解决了当地群众冬季蔬菜供应问题,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截至2005年我市累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000万,其中投入1380万用于市场价格调控和副食品基地建设,成绩斐然。海拉尔区建立的养猪、养鸡基地成为当地养殖业的支柱,每年可带动农民增收18.1万元;扎兰屯市实施的“阳光蔬菜工程”丰富了老百姓的“菜篮子”,成为蔬菜种植的样板工程,每年可带动农民增收11.9万元。
  (四)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减轻农民支出负担。物价部门加强了涉农收费公示管理,统一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及减免政策等内容,在全市农村牧区122个乡镇(苏木)、836个村屯(嘎查)、900多所学校设立动态的涉农收费公示牌(栏),发放收费联系卡25万张,公示率达到100%,增强了涉农涉牧收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城建、农资、公安等专项收费监督检查,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仅2005年全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办涉农价格违法案件126起,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229.36万元,退还农民66.35万元。
  二、抓好协调,当好广大农牧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员
  我局注重利用政策、统筹兼顾、加强协调,把握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疏导价格矛盾,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
  (一)推进同网同价,减少农民生活费用支出。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局提出将扎兰屯农村居民现行电价0.639元/千瓦时降到0.385元/千瓦时措施的同时,实现岭东岭西联网,使扎兰屯地区城乡居民用电真正实现了同网同价,每年为农民减少用电费用支出655万元。同时,海拉尔郊区(农村)因无农业生产电价类别,一直执行农村居民电价(0.694元/千瓦时),由于农业生产电价高,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民反映强烈,对此,我们积极向自治区发改委请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农业生产电价类别,即0.421元/千瓦时,每千瓦时电价降低0.273元,降幅40%,使该地区4000多户农民的10万亩农田直接受益,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近30万元。实现了海拉尔、牙克石、鄂温克等多个地区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使农牧区居民电价平均下降45%,每年减轻农牧民电费负担近300万元。
  (二)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减轻农牧民经济负担。海拉尔区建设镇阳光小区的33名农户联名向多个部门反映电网改造后电费未降反涨,农民不堪重负的问题。接到举报后,我局迅速组织呼伦贝尔农电公司、海拉尔农电公司、海拉尔区建设镇等相关部门和阳光小区农户代表召开了协调会,调查了解阳光小区电价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请示自治区发改委明确用电类别,并将建设镇阳光小区温室用电价格降为0.421元/千瓦时,降幅达46%,使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农户代表高志福说:“有几个没想到。第一个没想到是我9月14号将信送到市政府信箱,15号就接到了市工商物价局开会的通知,办事效率这么高;第二个没想到的是,信送到那么多部门,只有工商物价局专门为我们组织了协调会。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踏进政府的大门,参加政府部门为解决我们农民问题组织召开的会议;第三个没想到是,工商物价局能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半天会议就解决了我们奔走了半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让我们阳光小区又见到了‘阳光’。”
  (三)创新价格维权体系,使其成为农牧民的“民心工程”。建立了“3+2”的12358农村消费者价格举报咨询体系,即:在来电、来人、来信等三种最基本举报咨询服务形式的基础上,开通了手机、小灵通短信投诉平台和互联网邮箱申诉举报咨询平台。同时,开展了“维权进农村、苏木、嘎查”活动,在村屯、嘎查建立了193个维权举报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可举报。几年来,全市共受理农牧民价格举报868件,实行经济制裁547.89万元,其中退还农牧民196.01万元,增强了农牧民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搞好服务,当好加快新农村牧区建设的宣传员
  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网络、专报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使物价部门成为新农村牧区建设的宣传员。
  (一)发挥好价格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局开办《党政信息专报》,在第一时间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及时向市四大班子上报农村市场价格、市场运行动态等重要信息,仅2005年就上报农资价格信息12条,农村市场动态9条,调研信息6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得到了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二)发挥好价格反映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我局成立宣传调研中心,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发布价格信息。为使我们制定的政策与出台的措施能够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体现农民增收致富的意愿和要求,宣调中心深入到乡镇、苏木、嘎查,调查了解农村价格和农民的情况。定期、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将有关价格优惠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具体条文通过“呼伦贝尔红盾信息网站”和电视台“价格政策”栏目滚动播出。
  (三)发挥好价格职能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局健全农村牧区价格监督网络,在第一时间将法律法规送到农户家中。在全市聘请农村价格义务监督员70名,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的办法,将价格政策、价格信息送到农户家中。几年来,共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同时,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和市场行情预测情况在农村进行公告,引导农牧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
  近年来,我们服务“三农”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很多不足。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开创价格工作的新局面,为呼伦贝尔农牧民增产增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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