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归档专题 > 价格服务新农村会议 > 价格服务新农村

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 有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07/0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打印 ]

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十


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 有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湖南省物价局
(2006年6月)

  近些年来,我省价格主管部门注重围绕“三农”问题开展工作,整顿降低农村电价、治理农民建房收费、推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等项工作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特别是今年以来,遵照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我局迅速深入调研,并于一季度向全省物价系统发出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随即狠抓贯彻落实。主要是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
“十五”以来,国家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先后出台了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民建房、上学、就医、务工等方面的二十多项支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我们着重从三个层面抓落实,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一抓明确责任。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了层层落实惠农价格收费政策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责任。相当一部分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把落实惠农价格收费政策纳入了年度重点抓好落实的几件实事之中,有的还纳入了政府“一把手”责任工程,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并相应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抓政策宣传。将每一项惠农价格收费政策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价格在线”网站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进行滚动宣传,并纳入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的重要内容,在广大农村全面公示。各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还专门印制了1230多万份涉农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公开信,免费发送到农民手中,方便农民群众监督。
三抓督促检查。一方面健全了督查督办机制。每一项惠农价格收费政策出台后,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都及时派出督查组,分片包干,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进度和效果公开通报。另一方面强化了监督检查。全省价格主管部门今年1—5月份,共组织621个检查组、1820名检查员,检查了7500个涉农单位,查处纠正了2687起对惠农价格收费政策执行不力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查处违价金额5300多万元。
  二、疏导涉农价格收费矛盾
为促进农民增收节支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着重疏导农产品、农资和农村公共事业价格收费矛盾。
农产品方面,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生产和流通。比如在生产环节,通过取消粮食优质加价幅度限制,促使全省优质稻种植面积在连续两年递增15%的基础上,预计今年再增20%,全省农民因此增加种粮收入约13亿元。又比如在收购环节,通过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及烤烟收购价外补贴政策,较好地稳定了稻谷、烟叶价格。再比如在销售环节,通过对鲜活农产品运销免征路桥通行费和动植物检测检疫费,以及降低农用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路桥通行费,每年可减少农产品流通费用3亿元以上。
农资方面,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在坚持化肥生产、批发、零售环节价格“三管住”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了尿素流通环节的经营差率,并对省内4-6月份生产的尿素每吨补贴30元,有效地保证了供应,稳定了价格。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免除农民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工本费,全省农业用水成本平均降低了10%左右。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不反弹的同时,认真落实农业生产和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降低了部分农村生产经营用电价格,每年可减少农民和企业电费支出2.5亿元,并为缩小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创造了条件。对农业排渍抗旱用油实行按批发价供应,全省农民每年可减少支出约2500万元。
农村公共事业方面,积极运用价格杠杆筹集建设资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确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中每车次提取5元专项用于乡村公路建设,每年筹集专项建设资金1.2亿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调整电价时优先考虑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还本付息加价;统一核定并公布小水电上网价格和规范上网电费结算,去年以来引导增加农村水电投资达70亿元,促进了农村电力资源开发和农村用电环境的改善。降低了农村“村村通工程”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并对农村数字电视实行比城镇每月低8元收视费的优惠政策,推动了农村广播电视和通信事业的发展。
  三、整治涉农价格收费难题
  抓住农民反映强烈的涉及教育、医药、建房等价格收费问题,加大了整治规范的力度,努力缓解部分农民“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建不起房”的矛盾。
一是严格控制农村教育收费。坚持义务教育“一费制”标准不提高,认真落实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今年全省免、补金额达到 5.2亿元。取消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县农村学生寄宿费、搭餐费以外的其它自愿服务性收费。并对其他地区“一费制”以外的自愿服务性收费实行了最高限额控制,每生每年可减轻负担约60元。
二是整顿降低农村医药价格。配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在部分地区农村开展了药品按实际进价顺加差率30%作价的试点,今年可减轻农村群众用药负担约6000万元。加大了农村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力度,将农村乡镇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控制在三类价格标准的80%以内,医药费用监测公告医院的范围由去年的37家扩大到了今年的600多家。今年1-4月全省农村医疗保健价格指数在去年同比降低1.8%的基础上又降低了1.7个百分点。
三是清理规范农民建房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允许按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以外,取消了农民生活用地权属调查费和变更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地籍测绘费等其它涉及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通过收费公示和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建房收费政策的落实,每个建房农户可以减少收费负担500—3400元不等。对新农村建设中向农民提供的住宅设计图样均实行免费,仅此一项今年就可以为建房农户减少支出近千万元。
  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运用价格杠杆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为此,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构建价格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1.明确三个原则。即坚持不出台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原则,并对现有的涉农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一律予以废止。坚持在制定价格收费政策时优先照顾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投向“三农”的原则,确保基金投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比重达到2/3以上。
2.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调查研究制度。我省从2002年起专门建立了“三农”问题调研制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活动。到5月中旬止,全省物价系统共组织了340多个调研组下到农村乡镇、村组、农户,及时调查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形成了330多篇比较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各级政府及时批转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发挥了很好的决策参考作用。二是工作联系点制度。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确立了130多个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点,通过解剖麻雀,抓点带面,积累经验,推动全局。三是情况反馈制度。省物价局创办了《价格工作与新农村建设》专刊,及时反映交流各地运用价格杠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鲜经验,指导全省面上的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以不同方式交流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搞好总结提高。
3.完善三个网络。一是农村价格管理网络。除了明确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主要力量和精力用于服务“三农”以外,还结合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在大多数乡镇建立了价格监管机构,并明确了兼职农村价格监管员。二是农村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主要是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和教师担任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定期组织视察、检查农村市场价格。在农村车站、码头、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人口集散地设立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公示牌,方便社会各界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三是农村价格服务网络。扩大了“价格在线”网络覆盖面,并协调有关部门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网,免费向农民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行情信息;在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农民种植意向调查的基础上,免费向调查户定期印发价格信息资料,并为他们的生产经营提供专项预测信息和牵线搭桥服务。
最近,湖南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印发了我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及时召开这次会议,作出了更全面的部署。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