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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农民群体的分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普遍,客观上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现实条件。松滋市老城镇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探索了一些经验,也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稳妥集并土地,实施项目开发
1.调查摸底,选定试点。为确定试点地方,老城镇在全镇17个村和1个居委会的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情况表明,全镇现有规模经营户53户,主要以承包村组机动地、四荒地和水面渔塘为主,面积3122亩,目前还没有大规模租用、集并农户承包地的情况。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镇里决定在木马口村黄家湖区域开展集并土地发展规模经营试点。该区域有5个村民小组,289户,903人,塘堰138亩,鱼池76亩;耕地面积1623亩,其中水田965亩,旱田658亩,人平耕地1.8亩。该区域地势低洼,沟渠纵横交错,坑塘星罗棋布,自然灾害频发,大部分地方常年积水,是有名的“水袋子、虫窝子”(血吸虫)。由于该区域农田基础设施不配套,抛荒面积达203亩,占12.5%,其中弃耕3年以上有152亩,群众对改善生产条件的要求十分迫切。
2.做好工作,集并土地。为把该区域土地进行集并,依托村委会对农户进行了大量的座谈,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农民自己提建议、谈想法;形成具体方案后再交给农户讨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后开始实施。土地集并全面打破承包界限,坚持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留623亩自愿耕种的口粮田,集并1000亩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其中一期开发620亩,2008年完成;二期开发380亩,2009年完成。对调出土地的农户进行补偿,具体办法为,每亩每年收益折合成500斤稻谷从农户手中租用10年,10年以后再民主商定;农户的补偿资金由村委会每年按500斤稻谷标准根据当年稻谷市场价折算成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户补偿资金来源于成立的专项发包基金,发包基金由集并土地开发后的对外发包收入及利息、对外投资收益和政策性补贴等组成,专户储存,民主管理,财务公开。
3.规划项目,统一开发。为使集并后的土地产生更高效益,提高该区域的生产条件,镇里组织实施了低产田改造和血吸虫综合治理项目,经过广泛论证,决定实施猪—沼—渔生态小区建设方案。2008年,已完成投入资金228万元,前期开发620亩,开挖渔池25个,新建7个150猪舍、还有9个待建,同时进行了沟、路、渠和电力设施的配套建设。
4.集体发包,合作经营。严格按照生态小区的发展规划,对小区经营权进行公开发包,要求业主按猪-沼-渔生态养殖模式经营。现已有24个经营户落户生态小区,其中来自本村的业主22名,来自城镇工商户2名,24个业主成立了木马口猪—沼—渔生态养殖合作社,合作社分年度向村委会上交发包金。
二、顺应流转趋势,突破重点问题
1.推进规模经营的条件——利弊共存。近年来,随着农村政策调整,农民靠地吃饭的现状正在逐步改变,这些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农村人口特别是劳动力减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大部分青壮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第一线,农村种田人员逐步向老龄化、妇女化转变,农村转田、弃田或粗放经营现象正在逐步增多。二是农业项目逐年增多。老城镇2006年实施了1.5万亩土地整理项目,2007年底又实施了0.7万亩北河农业综合开发,2008年秋还将实施1.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6000亩低丘岗地开发项目。农业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的实施都需要打破承包界限对土地重新进行确权,为土地集并提供了良好机遇。三是农民向城镇集中。当前,许多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有成人员,在积累一定资金后,为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一般选择在城镇进行购房,迁入城镇居住,这种现象有明显增多趋势。
虽然土地规模经营存在许多有利条件,但制约因素仍然较多。一是土地二轮延包30年不变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转,使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意识增强,给土地流转操作上带来了政策制约。二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依然很强,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才有保障。加上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民对土地的潜在收益期望值过高。三是农民群众对基层干部缺乏信任感,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多半是私下协商,口头约定的多,双方不通过村组干部,也不履行转包和转让手续,导致了土地流向不合理,经营权属不清晰,不利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和指导。
2.推进规模经营的核心——农户权益。在木马口村的土地集并过程中,通过农户问卷调查和上门走访,普遍反映当前农民的惜土情节十分严重,但只要提供强有力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农民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农民的要求主要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失地后要有最低生活保障;二是要能从二、三产业或务工中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三是进城或集中居住要有较低的成本;四是对农田要拥有长效的收益权。
3.推进规模经营的关键——高效经营。推行土地规模经营,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追求规模效益,因此对发展项目和经营业主素质要求都比较高。必须因地制宜选准高效益的项目,并能实现持续发展,才能为经营业主自身带来积极性,也为农民收入增加和权益保障奠定良好基础。
4.推进规模经营的保障——政府投入。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投入大、效益低的状况不可能短期期内得到解决。没有好的生产条件,规模经营难以产生好的效益,而经营业主投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又缺乏积极性,因此必须依靠政府投入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黄家湖生态小区前期开发620亩,国家项目投入达到228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沟、路、渠和电力设施方面的建设。
三、做好基础工作,坚持引导发展
1.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一是由政府协调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土地规模经营的政策制定和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二是发挥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强村级组织在规模经营上的管理职责,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减少矛盾纠纷提供基层保障。
2.建立农民权益的保障机制。只有保障机制建立,才能顺利推进土地流转。一是要从制度上明确,不论土地怎么流转,农户要拥有基本的土地收益权。二是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有把已经放弃土地的农户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保的对接,才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为进城居住或集中居住的农户出台相应政策,降低重新安置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
3.建立经营业主的进入机制。要逐步建立起规模经营的信息档案,制定项目库,吸引熟悉农业生产的致富能人、回乡创业人员、工商业主等更多更有实力的市场主体进入规模经营领域。要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力度,成立不同行业的合作组织,引导经营大户一起合作经营,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增强抗御风险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4.建立规模经营的激励机制。一是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生产条件,为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二是为规模经营建立更加优惠的税费、流通、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实行金融政策倾斜;四要加快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为规模经营提供风险保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北省荆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