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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紧紧围绕改善农民住房条件、赋予农民住房完整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入实施农房“两改”,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29.9亿元,开工改建农村住房7.81万户,其中已完工4.81万户,完成改造建设面积653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261%、19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
突出农房“两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对列入卫星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农村住房拆迁改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农村地质灾害点农户拆迁、中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拆迁、下山移民和海岛移民搬迁、规划拆除的小自然村迁并的农村住房集中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特别是南三县推进力度不断加大,进展速度明显,奉化、宁海、象山在市级转移资金中每年各切出3000万元。
突出破解农房“两改”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镇海区新增中心村培育经费400万元、奖励资金300万元;对建设用地复垦的按实际复垦成耕地的面积给予每亩15万元的补助;增减挂钩指标自行有偿调剂,也可以申请区政府统一收购,收购价格30万元/亩;实行建设项目用地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相挂钩制度,出让土地按每亩8万元提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突出农村住房制度改革项目建设。2011年上半年全市新批准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项目14个,累计达到47个,规划总用地面积5127亩,总建筑面积682.5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可入住农户3.2万户,节约土地约4000多亩,目前已建成面积200.5万平方米,入住近9000户。
二、形成抓手
完善规划引导促集聚。2011年下半年以来各县(市)区以打造幸福美丽新家园和培育中心村为载体和依托,加大农民集居点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镇海区为适应大城区发展要求,以全域城市化来规划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推进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改善提升农民人居环境,打破村域界限,进行系统谋划、整体布局,将区域村庄布局结构确定为“2016”形态,在生态带内保留改造20个村民集居点,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及备用地上建设16个集中居住区。
实行区域组团开发建设。对比较适合推进的大区块,通过农村住房制度改革、产业集聚建设等综合手段,全面统筹推进。如余姚市以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和兰墅桥村为核心,编制《西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农村住房(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置换物业经济产权,推进城市再造行动,着力把区块建设成为集现代产业、综合服务和生态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城市综合体。该区域规划整体拆迁自然村27个、安置农户1166户,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60.36万平方米,为城市发展腾出1000余亩用地空间。慈溪市突出抓好城南、界牌、马家路等5大区块,其中城南区块总投资达95亿元。
深化领导联系和考核制度。各地建立月、季度工作进度对帐制,完善年度考核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农房“两改”任务指标占新农村建设考核的比重明显增加,分值上突出拆旧与复垦,并与干部年终奖金进行挂钩,如镇海区专项安排100万奖金,对考核优秀的行政村进行重奖。
三、注重配套
该市各地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对城建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房集中建设,按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衡化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污水收集等地下管网,加快延伸养老托幼、文化健身、医疗保健、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新建的农民集中集居区“一步到位”建成农村新社区,并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让搬入新居的农民共享城市文明。对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参照城镇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特点,建设农村居民新社区,公建配套水平有效提升。为破解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这个难题,鄞州区开展了住宅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试点,探索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体系,拟将农村新村住宅小区纳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范畴,促进小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各地充分考虑农民的转产转业和身份转化问题,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对口培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真正使农民住得好、富得起、过得好。
四、强化服务
该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大力支持,强化服务,为顺利推进农房“两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业务指导服务上,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对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任的村书记和主任进行了农房“两改”工作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在项目审批服务上,继续实施集中协调日、“三站式”联合会审、代办员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多数县(市)区推行项目预审批制度,象山县把农房“两改”作为核准类项目,主要审批环节法定时间由147个工作日压缩为59个工作日。奉化市等实施农房建设项目的提前介入机制,提供项目委托代建服务。针对农户贷款难,江北区在农户房屋拆迁补偿权益质押贷款业务上进行探索和创新,推出了“房票”质押贷款业务。鄞州区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变“先进笼子后规范为先行规范后建设”,强化项目的前期论证、风险评估、审核审批和跟踪管理。加强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房屋分配、质量安全和后续物业管理,并让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宁波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