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月,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开业,成为杭州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机构。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依托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并由合作社社员及家庭成员自愿入股组成,为互助社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合作社制的互助性金融机构。目前,互助社共有社员136名,其中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社员130人,募集股金总额达391万元,开业首日吸纳存款36.1万元。
一、 成立意义
1、有利于促进和谐农村建设。互助社实行“民存、民还、民管、民用”的原则,建立了利益共管机制,实行民主化管理,定期召开社员会议,进行集体交流、讨论和决策,相互传递信息,彼此提供担保,加强了农户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形成了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浓厚氛围。能够增进相互的信任和团结,提高村民诚信意识,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民发展市场经济,培育新型农民,促进新农村建设。
2、有利于解决群众资金短缺问题。互助社的建立和发展运营,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管理者是村民选出的代表,最了解村民在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中最紧迫、最直接的问题,又能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务,解决问题最简单、最迅速。互助社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解决农户最关心、最紧迫的资金短缺,促进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农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互助社资金既解决了乡村融资难的问题,又遏制了民间高利贷的发展,有利于规范民间金融市场。
3、有利于发展和壮大蚕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村合作经济问题,是相生共存关系。如果没有农村合作金融的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建立为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支撑,将建立起适应合作制经济发展要求的信用合作体制,有效地促进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促进当地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二、主要做法
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大同蚕桑合作社理事会研究,成立了11人组成的筹建工作小组。市政府成立建德市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的领导。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方案》等有关筹建材料。
2、开展募股,积极申报。筹建工作小组向蚕桑合作社社员印发了《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募股说明书》,张贴募股公告。组织人员上门募股,经过宣传,共吸收社员136名,募集股金总额391万元。入股社员符合银监部门有关规定。同时,召开发起人会议,通过发起人协议书和发起人承诺书,并向省银监局上报筹建申请材料,获得省银监局同意筹建的批复。
3、成立机构,科学安排。一是确定社员代表。根据银监部门的规定,结合互助社实际情况,选举产生37名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在选举社员代表时,社员实行一人一票。二是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7名、监事会成员3名,并报请银监部门批准。在确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既吸收懂管理、善经营的社员进入决策和监督班子,又体现广大入股社员的利益;既防止一股独大,从而削弱对本互助社社员的服务,又解决了内部人控制,制约机制、监督机制乏力的问题。
4、建章立制,落实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多次征求社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章程》。同时,按照内控制度优先的原则,结合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要求,制订了互助社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信贷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内部控制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章程》已经银监部门审核批准,主要管理制度经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实施,为互助社规范、有效运作奠定了基础。
建德市大同镇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互助社表示,将通过自身优势,扩大存贷总量,提高质量,不断壮大实力,到2013年末,争取存款规模达到2500万元,贷款规模3700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三年实现总收入400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建德市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