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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创新机制助推有机农业加快发展

发布时间:2011/11/24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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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源县紧紧围绕品牌惠农战略,加快推动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五个机制,推动了有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一、构建政策激励机制。从沂源实际出发,提出了建设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出台了相应的奖励办法,县财政对果品、粮经、蔬菜、茶叶类生产基地,面积100、200、300、500亩以上的,奖励2至5万元;对在国家级博览会等宣传推介活动上获得最高奖项,被评为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奖励3至10万元;对取得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的,奖励3万元等各类奖励措施的推出和实施,大大激发了全县各级发展有机农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构建财政投入机制。为了全方位支持有机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完善了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农业设施投入,去年以来整合支农资金1800万元,用于有机农产品基地的水、电、路等综合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改善了有机农业生产条件。同时,通过贴息、直接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今年以来落实资金300余万元,重点扶持“企业+协会+基地+农户”或“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引导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协会参与有机基地的建设和市场化运作,组织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生资专供协议和产品销售协议,全部实行合同化生产、订单式经营,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构建标准化生产机制。为使有机农业健康发展,沂源县坚持标准化生产,在加大标准化生产投入方面同样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该县财政今年投入资金120万元,支持苹果、葡萄、大樱桃等21个主导有机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推动了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产学研联合,聘请16位专家组成技术顾问团,常年进行技术指导;实施了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农民4万人次以上;设立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立了覆盖全县城乡的38处检测点,实行了基地生产资料专供、生产户登记备案、十户联保、生产管理记录、质量安全检测等制度,为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康发展筑起了安全网。

四、构建资金管理机制。设立专门财政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营、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项用于有机农业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项目实行投资评审、公开竞标、报账提款、绩效评价和重点支出台账等制度,建立起“预算评审、施工跟踪和决算审计”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做到按程序报账、按进度拨款、按规定检查,实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问效,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五、构建融资扶持机制。为推动有机农业的全面发展,沂源县千方百计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积极开展了国家级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多方筹资900余万元,成立发展互助组织32个,积极为农户办理借款业务;充分利用金融惠农政策,财政投入100万元担保金,构建起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和金融机构农业小额贷款相结合的融资平台,为农户发展有机农业提供更多信贷支持,有效满足了生产资金周转需求。

通过五个机制引擎的推动,沂源县有机农业实现了科学发展,全县共实施了60处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总面积达10万亩,全县果品90%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品牌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品牌带动农产品增值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2.5%。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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