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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发布时间:2010/01/27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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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截至2009年11月底,松滋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104个,其中专业合作社65个,专业协会39个。涉及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多个行业,其中有18个取得了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有11个注册了产品商标品牌,有5个进入了省、市级示范合作社行列。现全市入社(会)成员达2.4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4.9%。

目前,松滋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处于自发、初始阶段,组织水平低、实际操作不规范,有的官办色彩比较浓厚,有的还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

一、松散联结的协会多,紧密联结的合作社少,有其名无其实。

由于多属于松散型、临时性的合作组织,很难形成规模,抗风险能力不强,基本上是自生自灭,“生者不喜、灭者不忧”;少数即形成了规模,但却又办成了纯经营性的实体或公司,与社员之间是一种纯粹产品“买断”关系。

二、环节服务联合的多,产、加、销系列服务联合的少。

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功能单一,部分合作社甚至还停留在开展技术信息服务等初级合作层次上,能真正组织农户开展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为数并不是很多,虽然有的合作社内部也有生产资料的供应等服务活动,但一般只是价格上有点优惠,并没有利润返还;在产品销售环节真正实行按照交易额返还的也极少。

三、部门和能人大户领办的多,龙头企业领办的少。

松滋市104个专业合作社中,真正由龙头企业领办的只有3个。这样容易出现“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困惑。

四、自我组建、自发发展的多,政府引导、扶持发展的少。

松滋市约占85%的专合组织一般不从事经营活动,且缺乏人才、市场优势,无法解决困扰农民“卖难”、“贷款难”、“信息技术难”等问题,真正以资金为纽带形成实体性经济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占8%左右。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北省荆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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