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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农民变“股民”,农业规模订单化

2009/12/21 农经司
 

进入9月份以后,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村民李华林很忙——每天都要带着几个雇来的季节工,在承包田里为大葱除虫施药。这50多亩耕地,是他去年向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承包来的。此前,他干的是木匠活。

分田到户-离开土地-承包土地,李华林的身上,清晰地呈现一代农民与土地关系的演变化。这种变化与工业的兴起、现代农业路径的确定,形成相互映照关系。在这条历史脉络中,南岸村因为在2007年采取“土地变股份、农民变股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流转土地,而引起广泛关注。这是全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走在全省前列,先后吸引了中央农办、全国人大财经委、浙江省农业厅等有关领导和专家考察,并受到肯定。

南岸村,显然是剖析新时期农民与土地关系的一个样本。

发自土地的土地流转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经历了不平常的过程。”南岸村党支部书记陶国强说。陶国强从1983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已连任26年。南岸村从分田到户、返租倒包、流转土地再到发起成立全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均是在以陶国强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的主导下进行的。“敏锐、果断、有威信。”这是王坛镇政府及南岸村村民口中听到最多的对陶国强的评价。

在他的治村经验里,上世纪80年代起,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再起波澜。当时,南岸村实行分田到户,土地的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的温饱得到解决。但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村里的人均五分地已无法满足农民致富的要求,“村民开始陆续流入乡镇企业。”

到了上世纪90年代。越来越多的村民进入工厂、商店,寻找致富的机会。解决农田抛荒问题,已变得日益紧迫。

“到底允不允许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在当时,这一问题上级还没有明确的说法。陶国强决定,发展农业和工业都是为了让农民致富,而从事工业的效益要比农业好得多,还不如让一部分农民暂时把土地使用权转移出来,交给少部分人经营。1997年,陶国强通过挨家挨户做工作,鼓动村民把村里的1200亩茶山返租给上海一家工商业主。依托这片茶山,村里成立了玄凤实业有限公司,打造出有机茶基地,让不少茶农在获得租金的同时,靠向公司出售青叶致富。

这一探索,被称作返租倒包。2001年,绍兴县召开土地流转会议,肯定了这一做法,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效益农业。

政府对土地态度的明确,让土地流转真正活跃起来。

进入2006年,面对日益严重的耕地抛荒现象,陶国强第二次“动起了手术”,在取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依法将全村700多亩耕地中的大约500亩流转给一家出口蔬菜公司——萧山弘阳农场。受村民委托,村委和农场签订了流转协议,流转期限10年,由农场建立出口蔬菜基地,发展高效农业。作为补偿,农场按照每亩土地330斤晚稻(折合人民币500元)付给农民租金。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一旦农民想要收回土地,经村委同意后,农场必须照办。

土地变股份,村民变股民

土地流转了,农民甩掉了土地的包袱,还获得了租金。弘阳农场则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就在这桩交易进行了一年后,陶国强开始思索,能否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土地规模经营后的好处?

2007年9月,南岸村将一份关于申请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报告递交到绍兴县农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份,与合作社签订入股合同,农民变为‘股民’。既可按股权实行保底分配,年终还可视经营状况按股权再次分红。”陶国强作为合作社筹备小组成员,如是解释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核心内容。

这一想法,受到绍兴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县有关领导专门召开由县农办等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到南岸村开展调研,并从县府办、县农办、县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组,帮助南岸村开展工作。

“村民们很快接受了这一建议。”短短三天里,除了6户农户外,全村剩余的440户村民自愿入股,入股农田的面积达700多亩,全部加入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继续将其中500多亩交给弘阳农场经营。

接着,按照每10户人家选一个股东代表的比例,全村共选出45名股东。2007年9月18日,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第一届每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明确了合作社坚持“民投资、民管理、民受益”的原则。此后,又选出由5人组成的董事会和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

此后,入股的农户每户拿到了盖有绍兴县农办和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印章的股权证。“拿到这本权证,让不少农户感觉到地没有丢,心里有底。”陶国强说,凭借股权证上登记的耕地面积,他们年底都拿到了每亩500元的保底分红。

现代农业的探索

村民变成了股民后,承包方弘阳农场却由于经营人手缺乏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部分土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引起了不少股民的不满。

“流转的不过是形式,发展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土地的效益才是根本的目的。”2008年4月,陶国强与弘阳农场商议,尝试将其无力经营的土地由合作社收回,再重新包给村里的大户。同时,大户与农场形成订单合作关系:农户种植农场指定的蔬菜品种,再将产出销售给农场,并按保护价收购。

多次谈判后,合作社收回了400多亩土地,包给7户农户。这些农户成了种植业大户。

“规模经营+订单农业”,让这7户农户尝到了实惠。以种植大葱为例,农场与农户达成协议,保护价为每斤3毛5,去年的市场价达到每斤7毛。测算表明,一亩大葱的年收入为1000元。李华林种了50多亩地,仅此一项收入已经达5万元左右。再加上一季蚕豆,收入起码也能达到7万元。

一些村民见识到包地种菜的好处后,也开始起动了种地的心思。陶国强表示,今后将培养出更多职业农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使农业向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绍兴县农办副主任尹伟梁介绍,王坛探索之后,2008、2009两年,该县每年拿出固定的资金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该县已培育了1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后三年内,该县将使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数量达到80个,助推全县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出水平,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发生在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的探索,在于其不断完善了土地流转形式,最重要的是始终没有偏离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方向。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绍兴市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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