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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力度建立义务教育城乡共同体

发布时间:2009/12/07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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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义务教育城乡合作已由点对点(学校之间)发展为面对面(城区与郊县之间)。2009年10月23日,沈阳市启动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本次活动从原来的城市教师去农村支教的单一模式,变成了城乡学校全面合作,农村教师也能进城和城区教师一起进行培训。今后,城区学校提拔校级干部,要有到农村挂职或支教的经历。

沈阳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是从2005年开始的,四年来全市共有144所城区学校与79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立了手拉手合作关系。今年,市教育局又提出了城乡教育由点到面,建立共同体的创新合作模式。沈阳市内五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分别对口与1至2个农村区、县(市)进行合作,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城区干部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教育系统设立专项资金,对其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此外农村学校的干部教师可以到城区学校听课、学习,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实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共享。

根据实际需要,农村区、县(市)与市内五区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交流等方面确定帮扶合作项目,签订共同发展合作书。活动当天,和平区与沈北新区和康平县;沈河区与东陵区、法库县;皇姑区与新民市;大东区与辽中县;铁西区与苏家屯区;东北育才学校与于洪区;市外国语学校与棋盘山开发区签订了协议,全市建立起七个义务教育城乡共同体。

城乡合作体建设共有6种合作模式,一是城区的干部、教师按照农村的需要有计划地到农村学校支教。对支教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干部使用、评优晋级、年度考核时优先考虑。今后,城区提拔校级干部要有到农村学校挂职或支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是城区组建相对稳定的优秀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到农村指导教学工作。三是安排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挂职锻炼或进修。四是城乡干部、教师由双方教育局和教师学校共同组织培训,实现城乡培训一体化。五是城乡学校在教学进度、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测等方面,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六是城区教育信息资源平台向农村开放,开展城乡教师网上交流和研讨,加强城乡远程双向视频系统的应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辽宁省沈阳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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