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区发改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区合疗办、市一院、吝店镇等中心卫生院,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近年来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
自2005年12月全区启动实施新农合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识到位,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真正把搞好新农合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三农”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工作稳步推进,资金运行平稳,广大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目前,全区有49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市级3家、区级13家、乡镇33家。新农合工作实施三年来,门诊1697345人次补偿资金1967.18万元,住院89814人次补偿资金8394.07万元。今年1-7月门诊补偿302446人次,补偿资金604.29万元;住院补偿20479人次,补偿资金2829.46万元。
(一)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到位。2005年12月,临渭区被省上确定为新农合第二批试点县(市、区),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临渭区推行新农合制度工作,并迅速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局,全面负责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区级财政、民政、计生、审计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乡镇政府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区政府就完成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和资金筹集等大量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于2006年1月1日顺利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2007年5月,区政府又设立区新农合经办中心,落实了编制和人员。自新农合工作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探索新农合工作科学运行机制,实行了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乡村医生为基础的三级合疗筹资网络和推行单病种等在全省得到推广,受许多兄弟县市的学习和借鉴,保证了新农合制度在临渭区的顺利实施和稳步推进。
(二)加强监管,做到制度建设到位。为了使新农合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临渭区实际,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制度、入出院判定治疗标准的审核,对乡级医院住院病人实行电话日报和网上直报、月公示制度;通过对病人、病情补偿、病历书写、处方用药的核查;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定期提醒警示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新农合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在基金安全运行上严格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凭据承付、定期核算。同时落实区合疗经办中心、卫生局、财政局“三级审核双印支付制”,建立并完善新农合收费管理系统,有效保证了合疗基金安全运行。
(三)完善机制,做到服务管理到位。区新农合主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认真测算,根据省、市政策要求,结合区情,提出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不断完善新农合工作的长效机制,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的受益,促使全区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调整补偿标准。重点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住院补偿比例省市、区、乡镇报销比例调整为40%、50%、70%,封顶线个人补偿由10000元调整为15000元、整户补偿由15000元调整到20000元。同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临渭区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对因大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过高的参合农民进行了二次补偿,今年对2008年1-6月份住院的10715名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补偿资金796.11万元,使合作医疗基金最大限度用到农民的身上,让农民群众体会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实行报销直通车制度。强势推行39种单病种、参合住院分娩定额补偿制度,与毗邻的临潼、大荔、蒲城、富平建立互认制度及省、市部分定点医院建立报销直通车制度,方便了参合群众就医看病。三是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扩大合疗报销用药范围,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制度,保证了合疗患者用药安全。目前已确定并采购700种基本药品集中配送。四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到卫生院建设项目,先后对21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改建,新配了部分医疗设备和救护车,对全区495所村卫生室分别配置了价值3000元的成套小型医疗设备,有力的改善了群众的就诊环境和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规范程序,做到宣传引导到位。一是通过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筹资、住院补偿程序、补偿标准、审核都做了明细规定,住院补偿程序、补偿标准都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醒目处挂牌公布。区合疗经办中心定期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调研、分析通报情况,促进新农合各项工作健康平稳运行。二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宣传。区政府及卫生部门采取层层动员、印刷年画、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程序、标准等,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配合支持新农合宣传工作,悬挂条幅、举办专栏加大宣传,使每一位就诊患者都能够全面、具体地了解新农合制度的相关政策,群众自觉主动参合意识基本形成。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不够深入。尽管各级政府和合管机构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还存在宣传的死角死面,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仍了解不深不透,对报销程序、报销比例不清楚,极少数群众仍对是否参加合作医疗仍心存疑虑,担心自己交了钱得不到相应补偿,不愿交纳合疗基金。
(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自2002年以来给乡镇卫生院没有新分配专业技术人员,区级医院近三年来没有新分配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旦取得资格证书或考上研究生,也就调到发达城市,留不住。目前,临渭区乡镇卫生院共有在编人员812人,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仅369人,个别卫生院甚至没一个执业医师,只能高薪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或看病比较好的村医,全区现外聘专业技术人员212人,给乡镇卫生院经费造成了压力,也导致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满足不了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信息网络不健全,监管仍需加强。目前只完善了新农合收费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及时核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报网络系统还没有建立,与省、市数据传输还没有对接。新农合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虚抬药价、虚挂病床、出院农民减免不到位、多收费、非法套取合疗资金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四)筹资需进一步完善。农民合疗基金标准提高后,卫生部门在筹资工作中与民政、计生部门协调还不到位,对低保户、独生子女、双女户等的合疗筹资还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部分在外打工的群众合疗基金筹集还不到位。
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新农合对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将推动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认同并最终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农合存在的疑虑和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未参合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个别群众的侥幸心理,提高健康风险意识,树立互助互济观念。要注意收集、总结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发挥受益群体的教育作用,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使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筹资、补偿机制,提高参合率和补偿比例。区政府要积极协调卫生、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切实解决好因合疗自筹标准提高,而对低保户、独生子女、双女户、残疾等弱势群体筹资中出现的新情况。区卫生局及新农合经办中心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在外打工农民以及困难群众、弱势群众筹资措施;要不断完善参合群众住院补偿机制,尽可能的提高住院补偿比例;要进一步探讨解决大病的补偿办法,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效果,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各基层卫生院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协调,扎实做好新农合筹资、报销等各项工作,力争参合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区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加快基层卫生院基础建设。区政府及卫生部门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医疗改革机遇,加大跑资金、引项目争取力度,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妥善解决医院前期建设欠账问题。要规范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尽快实现农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的工作目标。要加大乡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五)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推进新农合工作科学平稳健康运行。区政府要协调财政、卫生部门解决好新农合经办中心办公经费、筹资经费不足和“收支两条线”问题,确保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临渭区被省卫生厅确定为新农合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试点县,区卫生部门力争年底实现区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省、市平台数据传输对接试点工作,不断健全信息网络化管理。区合疗经办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合疗基金的审计,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作,基金运行安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陕西省渭南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