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新华社、农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六大媒体,对湘潭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进行了重点报道和推介。到底发展情况如何,有何经验和教训,如何促进发展,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合作组织、深入农户、深入基层,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湘潭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积极解决。
一、湘潭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截止到2009年9月份,全县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计175家,其中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2家,注册资金2569万元,入社农民达到2.4万户,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达到10.7万个。其中2009年新增专业合作组织17家,全部为合作社,没有注册新的农民专业协会,新增合作社社员2260个。到今年9月份止,湘潭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实现年销售收入20.6亿元,增加农民纯收入2.6亿元。通过合作社或协会+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壮大。
二、湘潭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特点
1、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类别增加快,涉及范围从最初的生猪、香菇两个类别发展到包括生猪、家禽、蔬菜、水果、粮食、湘莲、食用菌、农机、花卉苗木等在内的十多个领域;分布地域广,全县21个乡镇个个乡镇都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入会(组织)农户达2.4万户,占总户数的10%。
2、服务区域不断扩大。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域拓展,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扩大。如雁芙生态农牧发展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以产供销一体化为服务手段,引导农民从事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健康快速发展。由当时协会的202人发展到现在的308人,带动本县21个乡镇1600户、周边江西等6省、岳阳等7市3000户农民从事家禽饲养。
3、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合作,向流通、加工、品牌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有一些合作组织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市场营销、基地认证等“几统一”服务。如石潭镇八角香菇专业合作社建立了专业的制种基地,聘请了2名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建立了7个保鲜冷冻库,购置了2万个筐篓和20台烘干机,统一注册了香菇系列产品品牌“走四方”,统一加工和销售。
4、合作机制不断规范。近几年,随着市场的发展,湘潭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章程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从最初的会议协议到签订规范合同,从单方面的责任到双方的权力和责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章程制度,合作社各项内部管理更趋科学化、规范化。
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湘潭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1、合作效益初步显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建立内部成员公共信息通道,由合作组织集合会员的小规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给,形成规模需求和批量供给,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了交易总成本。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会员产品,降低了交易成本,节约了交易费用,使会员的产品能够卖出好价钱,减少了产销环节和中间商盘剥,提高了市场运转效率,将中间商的部分利润转移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手中。
2、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于集中统一销售会员的产品,使成员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大大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湘潭县辉安科技养猪专业合作社按照统一的养殖技术规程,统一的防疫标准、统一组织销售,去年共销售牲猪近20万头,销售利润达1400余万元。
3、会员优先原则不断体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先对会员进行培训、供给会员低于市场价的生产资料,优先收购、销售会员的产品,调动了农民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湘潭县雁芙农牧发展专业合作社不仅优先收购社员的禽类产品,而且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对社员收购价比非社员每公斤平均高0.8元。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关系,如湘潭县的白灵牲猪专业合作社,定期邀请湘潭生物科技学校的教授到合作社进行授课。
4、产品竞争能力得到提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手托市场、一手托农民的市场主体,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市场开拓意识明显增强,使合作效益更加凸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同时,按照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的要求,制定生产标准,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步伐,着力塑造农产品的品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到目前为止,湘潭县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品牌16个,其中知名品牌7个。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调查,湘潭县虽然拥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多家,但实际正常运作的只有86家,这些合作组织大部分都是采取的“合作社+农户”和“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模式。总体来看,湘潭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足,扶持不力。社会各界对它的认识还是比较粗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些政府部门也不十分了解这种新的农村经济实体,更谈不上指导和扶持。
2、规模偏小,覆盖面狭窄。湘潭县只有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较大影响力,大部分还停留在乡镇范围内,规模小,覆盖面窄,市场关注度不够。
3、层次较低,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组织内部组织结构都比较松散,与会员的利益关系连接得不够紧密,本质上仍停留在订单农业层次上,销售后的利润与会员脱节。
4、管理扶持机构有待规范、加强。农经局作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在行政编制“三定”方案中,既没有机构,也没有人员,更没有经费,导致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的开展极其乏力。
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1、加大宣传落实力度。一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开展合作的意识,增强基层干部支持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强化教育培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的培训工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纳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范围。三要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快制定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办法。
2、加强指导和服务。要通过专业干部联系合作社的方法,采取一对一进行帮助扶持。一要分类指导。要因社制宜,一社一策,要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重点帮扶等措施,组织开展好组织民办化、运作规范化、机制市场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活动。二要引导发展。要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在已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培育一批典型,大力推广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推进经营协同发展。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引导与龙头企业对接和配套,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走产加销一体化路子;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组织,调整和平衡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制定农业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扶持等都要考虑有利于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把发展合作组织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平台。一要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示范项目,将专项资金列为财政支农重点,支持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贮藏和农资采购经营服务。二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将发改、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针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资金进行有效融合,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农业财政补助项目。三要加大综合支持力度,要依法在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支持,鼓励金融信贷资金投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服务领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5、建立适宜发展环境。健全完善法律保障、政策支持、工作指导三大体系,着力抓好宣传培训教育、典型示范、政策扶持引导工作,重点培育和提升一批省级、市级示范性合作组织;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多样化发展,切忌一个模式一刀切,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南省湘潭县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