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绍兴市全面贯彻省委“两创”总战略,着力探索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年来,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平均增幅达到9.9%。今年上半年全市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访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9.2 %。截至目前,已建成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100个,市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45个,省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23个。主要做法是:
一、建“中心”——建好代理服务中心。为深化完善会计代理制,近年来,绍兴市重抓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建设,实现了会计代理中心“四有一化”,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设备和会计电算化。为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绍兴市在原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积极组建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明确“三资”代理服务范围,强化代理服务职能,在原有“五统一”管理服务(即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强化资产、资源变动统一审核、建档、动态管理和重大“三资”事项审核监管等职能。同时致力于加强队伍建设,按每5个村1名的标准配备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目前,全市共有乡镇代理服务人员351人,其中向社会招考的专职代理会计284人,均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证》。
二、核“三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县、乡镇两级成立专门工作组,帮助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明确内容。对账内账外的资金、资产、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进行全面清查,对“三资”的存量、构成、处置、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核定。二是规范程序。抓好全面清查、产权界定、价值核定民主公开、登记造册等几个关键环节,规范操作。三是讲求方法。采取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办法,逐项清查,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截至去年底,全市村级集体总资产(不包括资源性资产)达129.25亿元,平均每村539.67万元 ;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101.85亿元,平均每村425.27万元。
三、优“制度”——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和市纪检监察、农业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绍兴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等文件,加强“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各村建立各类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档管理,并对资产、资源的处置、变动及年终清查结果,随时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民主管理制度。规定农村集体“三资”预决算方案和重大“三资”管理使用事项,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经讨论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的具体管理使用事项和各项财务收支发生时,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四是公开招投标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资产出让,均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且招标投标相关资料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备案管理。五是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书面协议和合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文本,统一编号管理。
四、健“机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抓“三监督一追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按季或按月公开,重大事项按时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目前,全市行政村财务公开率已达100%,其中按季公开村占45%,按月公开村占55%。绍兴县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村财务公开触摸屏查询系统,并实行村级财务收支按月逐笔明细公开。二是强化审核监督。乡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项财务收支票据和资产、资源变动事项凭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要求退回补办手续或不予入账。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代理服务中心拒绝入账票据3048张,金额3004.48万元;补办手续后入账票据4242张,金额4085.06万元;发出票据审核反馈意见书 3765份。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目前5个县(市)都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会同乡镇农经站,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监督。2007年以来,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共审计2691个村,审计出违规违纪资金额3376万元,都按规定作了收缴清退等处理。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均按《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具体细则,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07年以来,全市共处理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村干部25名。
五、重“创新”——利用信息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近年来,绍兴市积极创新“三资”管理服务,重点抓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到2007年全面实现了县、乡镇两级联网。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手段,今年在绍兴县试点,成功开发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三资”收支事项实时查询、原始凭据扫描记录、异常事项预警提醒、重大决策事项程序锁定等信息化、程序化管理功能,大大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目前,该系统已在绍兴县全面推行,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与19个镇代理服务中心及467个村共467个计算机端口直接联网。在试点基础上,全市将在一年内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县、乡镇两级联网,三年内实现县、乡镇、村三级联网。
六、强“领导”——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市和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均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或分管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农业、农办、林业、水利、民政、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农业局(农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此外,市和各县(市、区)都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强化工作考核。纪检监察、农业(农办)等部门通过加强对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绍兴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