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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农民四大合作框架基本建立

发布时间:2009/10/28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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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秣陵街道百家湖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横溪街道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相继成立,标志着江宁区真正建立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等“四大合作”框架体系,为促进农民增收开辟了新渠道。

    作为全市首家综合性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秣陵街道百家湖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由东南社区21名居民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68万元,目前已吸纳互助金485万元;作为江宁区首家街道范围的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横溪街道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由20名农民共同出资,注册资本33万元,已吸纳互助金150多万元。两家合作社资金投放均以小额、短期为主,优先解决社员生产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

    据了解,江宁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以社区或街道范围内的农民为主体,以吸收社员股金、互助金等为资金来源,主要用于投放社员生产生活所需资金,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其经营发展遵循 “依托 ‘三农’、限制区域、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对内不对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农性、合作制、区域性、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民办、民管、民收益、民担风险”,为“三农”提供资金服务、增加农民收入。

    资金合作社的成立,既方便了社员借款,同时又确保了资金运行的安全,能更好地支持农民创业增收,满足农民对资金的需求,是江宁区新农村改革发展建设进程中的积极探索。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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