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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09/10/10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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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绍兴县围绕“两创”总战略,积极探索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有效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化管理、阳光下运行、多元化监督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得到省委领导和新华社等媒体的关注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管理重点,构建“三资”管理格局

依据中央、省、市各级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意见,结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新情况,出台相关意见,对农村“三资”的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此为管理重点,建立县、镇、村三级管理格局。建立县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与县经营管理总站合署办公,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镇(街)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同时将原镇(街)会计代理站更名为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抓好“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人员按每5个村至少1个代理服务人员的标准配备;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日常“三资”管理,并建立“三资”监督小组,与村民主理财小组合二为一,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目前,全县19个镇(街)全部建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98名代理服务人员(其中兼职19名);所有行政村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管理监督小组,行使村级“三资”监管职能。

二、摸清集体家底,建立“三资”管理台帐

按照“真实、完全”的要求,组织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三资”家底。县镇两级分别成立清产核资指导组、工作组、监督组,深入各村帮助清产核资。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清查登记关,对村级“三资”分门别类进行翔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二是群众参与关,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工作;三是公示公开关,将各村的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群众提出异议的事项,组织人员调查复核。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建立各村“三资”台帐,并将数据导入到“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系统”。经清产核资,全县369个村(社)总资产463000.75万元,平均每村(社)1254.74万元;净资产374685.27万元,平均每村(社)1015.41万元;货币资金83396.32万元,平均每村(社)226.01万元;2008年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67551万元,平均每村(社)183.07万元。

三、加强日常管理,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绍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绍兴县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建立并执行“三资”管理八项制度。一是登记管理制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各村设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簿,分类管理,并及时做好变动登记。二是定期清查制度。各镇(街)每年年底组织力量,开展农村“三资”清查工作,清查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三是招投标制度。各镇(街)建立招投标中心,健全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三公”原则,受理并规范实施村级“三资”招投标事项。四是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购置、转让、出租、发包及工程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涉及“三资”的各项收支,每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公开。五是审核反馈制度。镇(街)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各类“三资”收支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审核反馈意见书督促整改。六是动态报告制度。各村涉及“三资”的重大事项,在提交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前,须报镇(街)“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核;经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三资”重大事项,须及时报镇(街)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七是审计通报制度。在村级经济审计中,突出对“三资”内容的审计,并利用村务公开栏、网络、触摸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八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

四、把握关键环节,规范“三资”管理流程

在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6项民主管理基本程序基础上,建立农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操作流程,包括“征询-预算-听证-审核-决策-备案-公开-招投标-跟踪-验收-报账-审查”等12个环节,实现农村“三资”运行程序的规范化,从源头上保证村级组织按程序办事。在各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镇(街)加强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与监管,重点开展以清账户设置、清各类存折、清公款私存、清资金出借、清以据抵现、清合同协议等“六清”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金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所有村均实行支票户管理,规范银行账户设置,各村(社)的财务专用章全部由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

五、创新监督手段,提升“三资”管理实效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专门出台《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引导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务公开等事项;明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并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村级财务收支明细按月逐笔公开。二是强化代理监督。各镇(街)代理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村级“三资”重大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每月核对村级货币资金余额,每季度盘点村级库存现金,并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领用与核销的管理,加强对农村“三资”原始资料及大额资金支取的审核,发现重大“三资”收支项目,及时向镇(街)“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告。去年以来,全县共拒绝入账票据228张,金额130万元;发出审核反馈意见书102份,涉及金额256万元。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出台《绍兴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县级直审的办法,有序推进农村审计工作。近年来,共处理违规资金14437万元,其中清理以据抵现5043万元,处理公款私存4861万元,回收欠款3683万元,收缴清退和处理各类违规支出425万元。四是强化电子监督。开发并应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管理系统,县“三资”管理办与镇(街)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共计467个计算机端口直接联网。系统设计多个预警指标,对大额资金支取、合同到期、款项收缴、“三资”公开等内容实现实时预警、实时监管、实时网上反馈,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促进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绍兴市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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