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据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公安调查队对公安县藕池镇项岭村调查,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反映,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四大问题,需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1、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农民对土地有极强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却又心存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因而选择协商代耕、临时转包等简单的流转方式,作为非农业失利的退路。同时,某些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顺其自然。
2、二轮延包工作还未彻底到位。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2005年的二轮延包工作至今仍有一些村合同未签、经营权证未发,土地所有权权属不明,成为土地流转的障碍。
3、土地流转的程序不规范。目前,很多地方没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机制,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在流转程序规范化、公开化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藕池镇项岭村三组村民,因土地流转的问题多次到县、镇上访,要求收回流转的土地重新承包种植,请求处理流转纠纷。从反映情况来看,前几年粮食价格低,负担重,一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为了摆脱土地束缚,弃田抛荒,村组被迫再次出租。近两年随着粮食价格上涨,惠农政策落实,种田效益提高,这些弃田农户以种种理由向发包方提出重新收回原承包土地,因此再次引发土地流转纠纷。
4、土地流转缺乏制约机制。镇、村、组既无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又无明确的管理手段,自行处理土地经营权无机制性约束,势必造成小农思想严重,制约了土地规模经验的发展。必然造成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增收难等问题。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湖北省荆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