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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发布时间:2009/07/29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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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流转,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瑞安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充分发挥政策驱动和市场带动的作用,创新机制,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32.03万亩承包耕地中流转的土地11.54万亩,流转率达35.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4个百分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土地流转

针对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劳动力外出经商务工、土地抛荒现象增多等情况,我们积极搭建流通平台、优化流转环境,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种粮大户,鼓励农户多途径创业就业,有效推动了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一是加大种粮补助力度。为提高种粮大户的积极性,推进粮食规模经营,瑞安市在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并重点向种粮大户倾斜。对种植水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另补30元,若种植省定良种的每亩再补10元,对上规模、信誉好的大户按最低收购价预付收购定金,综合上级与瑞安市的各类补贴,种植1亩早稻补贴最高可达21O元;将水稻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95%的保费补助;对大户新购置列入《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目录》的机插机械补助购置费的70%。二是严格制止土地抛荒。针对部分农户不愿种植早稻、土地抛荒时有发生的情况,我们分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与各乡镇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把粮食生产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里还专门成立督查组,分片督查粮食生产情况,促使各乡镇严格落实播种任务。农业大镇纷纷出台了制止土地抛荒的政策举措,如汀田镇出台“三禁止”的政策,即禁止耕地抛荒、挖泥制砖、搭建厂房,对抛荒的农户收取一定额度的荒置费,连续荒置两年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经营权,以此“倒逼”农户将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个别乡镇还出台措施,鼓励村集体组织土地流转,如桐浦乡规定,村集体集中流转土地超过200亩的,给予5000元奖励。三是推进农民就业创业。提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创业能力,把农民从小规模经营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是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我们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工则工”的原则,大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积极拓宽农民致富渠道,创办了低收入农户“创业银行”,为635户低收入农户发放了1646万元创业贷款;加大了对转业农民、务工农民的培训力度,2008年培训农民达2万人次;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家政服务、来料加工等行业,加快农村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渔家乐”,2008年全市农家乐经营收入达到9545万元,同比增长了50%。

二、强化市场导向,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我们结合农户愿流转、大户想承包的市场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调节配置土地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推进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形成了五种各具特色和优势的流转模式。一是专业代耕代种。即由农户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耕种,农户只需支付一定费用,所产粮食归农户。合作社开展统一育秧、统一耕作、统一栽植、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等专业化服务。种子、化肥、农药也可以委托合作社统一购买。这种流转方式既为农民种田节工省本,又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如篁社粮友农机作业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设备共30余台(套),核心社员8户、普通社员近100户,为当地及周边乡镇800多农户、共2300多亩水田提供全程代耕代种服务。目前,全市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总数55家,其中35家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服务面积达17.3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的44.6%。二是集体直接经营。即由村集体对农户不愿种植早稻的农田进行流转,统一组织耕种。该方式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点,是解决季节性抛荒的一条有效途径。如桐浦乡岭南村将不愿种早稻农户的600多亩土地,以每亩100公斤稻谷的价格流转,由村集体委托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早稻收割以后,土地再返给原承包农户种植晚稻。这些激励措施推行后,往年季节性抛荒比较严重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改变。三是集体贴钱转包。即由村集体出钱承包农户的土地,然后统一转包给种粮大户。如飞云镇马道村共有耕地600多亩,村集体以每年每亩500元的租金转包全村农田,然后免费发包给种粮大户进行耕种。这种流转方式既避免了土地抛荒,又确保了农户收入,一举两得。四是大户承包流转。即由种粮大户通过各种渠道转包农户土地,扩大生产。如马屿镇种粮大户项宝荣,通过中介组织承包耕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目前,全市种植水稻10亩以上的大户3195户,承包经营土地7.87万亩,复种面积14.11万亩,占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40%以上,种粮大户已成为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生力军。五是合作制流转。即由一个能人牵头组织同类农业生产经营者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对社员农业生产开展全程服务,提高效益。合作社社员可以是大户,也可以是一般的农户,可以参与农业生产与分红,也可以只拿分红不参与农业生产。如飞云镇种粮大户陈庆福等7户农民,2007年6月发起组建了瑞安市伯特利粮食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实行农资采购、植保、粮食销售、生产管理的“四统一"服务O目前5 3个社员共经营耕地1500亩,年粮食总产量100多万公斤。这种流转方式比较适用于农业主产区,也是目前农民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种流转方式。

三、加强管理服务,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在具体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好二轮承包工作。认真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完善工作,全市910个行政村,应实行二轮土地承包的村有859个,应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21.46万户。目前,全市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到户率、权证发放率均达到99%以上。在承包权证的发放过程中,对人均面积不足0.1亩的城郊经济发达乡镇,我们注重了解农户的种植意愿,对有意流转土地的农户,落实确权不确地、用地互相置换等创新性举措,为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抓好流转合同管理。统一制订《瑞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文本》,对流转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引导流转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流转,签订规范化的流转合同,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加快推进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目前已完成11.5万农户的基本数据电脑录入工作。三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及时调处与解决土地承包、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至今,共接到投诉案件128起,立案121起,已开庭裁决9 3起、调解1起、裁定27起。

瑞安市的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配套完善奖励政策,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土地有序流转。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推进机制。根据粮食生产实际,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合作社、种粮大户与中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或奖励。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探索建立流转5年以上土地农户视同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解除土地转出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加快构建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发挥村级组织的核心作用,注重培育在农村有威望、有影响力的土地流转经纪人队伍,建立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队伍。三是探索土地流转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全程化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土地保底分红与二次返利。结合农业功能区规划布局,探索完善土地承包确权不确地的做法,通过村级组织将农户不愿耕种的土地集中起来或实施置换,实现粮食连片规模经营。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约束机制。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能种则种、不种则转的观念,着力制止土地抛荒行为。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确保流转合法合规。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瑞安市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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