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价格放开后对南充市嘉陵区化肥市场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月25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决定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格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前正值春耕用肥旺季,是放开化肥价格后遇到的第一个用肥旺季,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关键阶段。这一举措对嘉陵区化肥市场、农业生产有没有影响,群众怎样看待?最近,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相关部门,并深入乡镇及农户进行了调查。
一、取消价格限制后的社会影响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方面对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总的反映是:生产企业欢迎、经营户基本认同,老百姓普遍担心,各界对改革政策在观望中。化肥生产企业表示,取消化肥限制政策,有利于企业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后,不用担心触及最高限价,减少了中间环节,能直接把化肥销售给农民,农民反而能买到更实惠的化肥。个体经营户们表示价格放开是明智的,没放之前政府的限价本身就是“徒有虚名”。农民担心没有了政府的限价等政策,化肥价格未来的走势,如果化肥价格持续上涨务必增加农民的生产成本、减少收益,从而抵消国家一系列对农民的补贴,农民从国家得到的实惠将大打折扣。
二、当前嘉陵区化肥市场形势
1、农业用肥量情况。全区现有耕地面积504960亩,种植面积1603005亩,农作物生产一般每年为二-三茬,每亩粮食作物年亩平施肥纯量氮、磷、钾肥分别为6.8公斤、4.5公斤、0.9公斤。全区常年化肥需求总量约4.6 万吨,其中:氮肥2.3万吨,磷肥1.6 万吨,钾肥 0.24 万吨,复合肥 0.39 万吨。由于没有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只有一些小规模的磷肥生产厂及少量附属产品,农业生产所需化肥依靠外市县采购,尿素基本上使用的是“泸天化” 尿素,碳铵基本上使用的是“宏泰”、‘高氮’、“兰天化”生产的碳铵。
2、化肥经营现状。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后,改变了由供销社农资部门主控农资市场的局面,化肥销售渠道基本形成了生产厂家、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主要由基层农技推广系统、供销社农资系统、化肥生产企业、民营个体等四个方面在进行农资经营,在经营主体中以个体经营或私人承包为主,全区现有化肥经营实体200余家。
3、化肥价格形势。根据我们对农资动态监测情况看,化肥大部分品种价格环比上扬,预计在4-5月春耕用肥高峰化肥价格还将有一定幅度的上涨。截止3月底,嘉陵区各类农资均价具体为:尿素2250-2280 元/吨,比上月上涨5%;碳氨760 元/吨,比上月上涨1%;磷肥(有机)650-700元/吨,比上月上涨5-6%;复合肥:(25%含量)1700-1800元/吨,比上月上涨4%;。从了解掌握的情况看,化肥价格的放开对农药、薄膜、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影响不大。截止3月底,地膜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农药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两杂”种子略有上涨,玉米种子12-25元/公斤、水稻种子25-30 元/公斤,每公斤上涨2-4元,涨幅8-10 %。
4、化肥储备情况。由于 “现用现购”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加之许多农民视种粮为附带劳动,或外出打工谋生,把田租给别人自己购粮吃,农民对储备不积极、不重视,要到真正用肥时现购现用。储备基本由化肥经营实体自行储备,因资金短缺和对市场不确定因素的担忧,“现卖现进”现象突出,淡季不敢“贸然”进货,即便有储备量也非常少。
三、当前化肥价格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深度广度有待加强。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政策公布执行后,社会知晓率低,群众大多不了解新政策,有些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明码标价等政策也未了解和理解。二是价格监管模式有待完善。经过改制后,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特征明显:个体经营面广、量大、规模小,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对基层没有延伸机构的价格主管部门而言,了解全面情况没有抓手,宣传找不到主渠道,仅有的几个人,面对数量众多、布点分散的经营实体难免“鞭长莫及”,监管工作无疑是困难的。
四、保持化肥市场稳定的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基层乡镇、农业、供销、物价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做好推进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一是宣传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宣传国家在放开化肥价格的同时,将视财力继续增加对农民的农资综合补贴,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对改革带来的压力。同时全面落实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创新完善发放方式,如可考虑不按种植面积而按收购粮食的数量给予补贴的方式,让真正种粮农民得到实惠。三是宣传对化肥价格走势的分析及淡旺季价格的预期,引导经营户合理经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及科学种植政策的引导,农民科学用肥。
2、构建新型化肥经营网络。结合商务部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大力推行农资的连锁经营。建设区域农资配送中心,以此为依托,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进乡村网络建设,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为主要特征,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形成上连生产厂家、下连农资销售终端的农资连锁经营体系。
3、建立淡季商业储备机制。放开经营和价格,高进高出,低进低出,淡季不储备,旺季都去抢货源,势必会造成价格大幅上涨,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确保从量上间接控制旺销季节肥价的异常上涨,应加快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培育农资经营储备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和市场运作运行原则的方式,政府在政策层面、资金贷款上给予扶持。存储企业在用肥旺季到来之前,切实开展本地区化肥需求调查,组织货源,搞好储备。同时可争取承担国省市级化肥储备,省内的川化集团、省农资集团分别承担了国家约30万吨、省30万吨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按照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对化肥淡储区域设立在主要粮棉生产大省的要求,结合嘉陵粮食主产区的实际,可积极协调省级化肥储备单位在嘉陵布局存储网点,直接将化肥储进基层终端销售网网络,实现一储到底。
4、完善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化肥价格监测制度,加强调查巡查工作,切实增强化肥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为掌握基层真实的价格动态,结合嘉陵实际,发展改革局在今年春耕期间,在李渡等6个有代表性的乡镇聘请了由农资经营户、村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的价格义务监督员,主要做价格信息情况的搜集和反馈,这是发展改革局将价格监管工作延伸至乡镇村社的一个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价格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必须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运行机制,在全面监测农村价格的同时,还能全方位多角度监控农村收费行为。
5、加强部门协调监管。化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建立由发改、财政、农业、交通工商、质检、供销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化肥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春耕、备耕等农资产品需求旺季,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应加强农资市场的跟踪监测与监管巡查,严格明码标价,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农资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对农资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