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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放活农村信贷促进创业富民

发布时间:2009/07/06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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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是富民之本。近年来,胶南市始终坚持富民优先、创业富民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推动金融创新支农方式,扶持城乡居民自主创业,从根本上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四年保持12%以上的增幅。

一、建立扶持基金,破解创业资金瓶颈

建设新农村,核心是富民。实践证明,打工谋发展,创业能致富。尽管胶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几年较高速度增长,但政策性增长占较大比重,农民创业性收入水平较低,持续增长能力不强。为找准放活发展农村经济的突破口,通过开展“四民”走访、机关干部大下访、选派干部驻村帮扶等方式,访民情、听民意,把握农民增收致富的诉求。广大农民普遍反映“怕担风险不敢干、缺乏门路不会干、没有资金干不了、没有技术干不好”,特别是贷款难、利率高、创业成本大,成为农民创业的第一道门槛。对此,探索实行了“农民创业贷款,政府贴息补助”的办法。2006年,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设立了农民创业扶持基金,对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实行贴息补助;2007年又将农民创业贴息基金额度增加到2000万元,贴息补助范围扩大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财政贴息额度提高到30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为1.5万户农民和城镇下岗职工发放小额贷款5.4亿元,并带动社会投资10亿元,充分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强化政策引导,放活农村信贷

胶南市制定出台了《全民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投向。

(一)明确贴息范围和标准。凡城乡居民用于发展生产、自主创业,贷款3000—10万元的,财政予以贴息,其中第一年贴息50%,第二年贴息4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扩大生产、拓展规模,贷款30—50万元的,两年内给予90%的贴息;对新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凡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达到100人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由财政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2年贴息。

(二)拓展金融支农主体。一是扶持农村信用社扩大信贷规模。对市农村信用社原来接收的约3亿元债权,全部由市财政接收,使农村信用社放下包袱,健康发展,增强了服务“三农”的能力。截至目前,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1.3亿元,当年新增1.2亿元,占青岛市八家联社投放总额的62%,成为农村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二是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支持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胶南市支行,帮助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自2008年8月份成立以来,已发放小额创业贷款2200多万元。三是积极引进金融支农资金。抓住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争取发放支农贷款1000万元,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发给136家农户进行生产经营,户均增收1万多元。四是大力引进新的金融支农主体。由潍坊市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注册资本4500万元的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为城乡居民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三)创新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探索实行了四种贷款担保方式。一是联户担保。对不能通过质押、抵押贷款的,只要有符合条件的三到五个农户组成一个联保小组,就可以贷款5—50万元。二是专业公司担保。引进了首家专业投资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担保服务,最高担保额度达3万元。三是产业联合体担保。以产业或项目为纽带,探索实行A+B+C贷款担保模式,就是由A(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或者农业龙头企业)和B(同一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或者产业联合体成员),共同为C(贷款的农户)实行“双担保”。四是统借统还。以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统一借款人,把贷款通过一定程序发放到农户手中。贷款到期后,由公司收回统一还贷。通过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极大方便了农民创业贷款,农民提出申请后一般在3-5天就可得到贷款。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农民创业欠贷不还现象。

三、突出“三个结合”,搭建农民创业平台

一是与发展特色农业相结合。围绕发展林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优先安排贴息资金扶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规划项目。对达到农业部制定的“一村一品”标准的村,市财政奖励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民创业生产条件。海青镇唐村42户村民申请130万元贴息贷款,新发展蔬菜大棚57个,户均年收入3多万元。到目前,全市已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252个,其中青岛市级专业村20个。“茂余”牌牙鲆鱼等3种产品成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康大现代餐”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累计发展蓝莓6922亩、绿茶6.7万亩、食用菌2400亩、黄烟种植面积7437亩,沃林蓝莓等三种食品被指定为奥帆赛专用食品,荣获“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

二是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鼓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实现联合创业。围绕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财政对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给予10-15万元奖励。宝山镇小窝洛村农民成立农机协会,通过创业贷款购买大型农机,目前拥有各类农机230多台(套), 会员达到58人,户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到目前,全市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249个,带动6.4万农户实现创业。

三是与发展镇驻地经济相结合。把建设小城镇、发展镇驻地经济作为创业富民的重要平台,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扩权强镇,增强镇域发展活力。按照“一镇一策、抓大放小”的原则,以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为重点,通过项目包装推介和商住小区开发,增强镇驻地生产要素集聚力,提升人气、商气,激活镇驻地经济。结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镇驻地及中心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推进“超市下乡”,实行连锁经营。目前,全市仅农户通过创业贷款加盟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的就达350家,户均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

四、跟进服务指导,为农民创业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创业技能培训。从全市选取农民创业典型,组建起“小老板”事迹报告团,巡回各镇做报告,现身说法激励农民创业。特别是下半年,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依托各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和职教基地,建起“新农村大学堂”,市镇两级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基金,通过“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递进式就业”模式,免费对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进行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创业贴息贷款、减免税费等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就业近两年,全市年均新增农民创业“小老板”5000人年均新增个体工商户2万多户。

二是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农民创业,科技是关键。从2007年1月开始实施“金智惠民”工程,对取得创业贷款的农户,由科技人员结对技术服务,跟踪指导。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200多期,培训1万多人次,上门技术指导2万多人次,赠送种植养殖科技资料3万多份。2008年荣获“全国科普示范市”称号。

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突出抓了行政许可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阳光大厦设立“阳光大厅”,34个部门实行敞开式集中办公,213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理,网上审批率在80%以上,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统一办事的窗口和平台。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龙头,在17处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中心村设立便民服务站,由镇村干部统一办理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方便了农民创业。

全民创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实行,撬动了农村金融支农资金的投入,初步破解了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瓶颈问题,激发了城乡居民创业发展的活力,构建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山东省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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