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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拓农民创业就业新天地

发布时间:2009/05/25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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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州市把大力引导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三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来抓,取得明显成效。至2008年,全市“三大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累计达到989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13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182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94家),比2007年增加了403家。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大力推动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明显,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08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38万人,累计实现转移就业145.1万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5年增幅在11.5%以上,2008年达到7338元,同比增长13.4%。

一、初步成效

1、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一是推进了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1000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单位数达到33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33.97万亩。其中2008年新增7.1万亩,同比增长30%。泰兴市新街镇通过流转土地成立“绿色经典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该镇设施大棚种植面积达到6200亩。在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下,近年来,泰州现代农业迅速发展。2008年,全市高效农业面积达到147万亩,同比增加27万亩。二是推进了现代农业的优质化。兴化市红膏大闸蟹股份养殖合作社通过实行生态养殖模式,生产的“红膏”牌大闸蟹壳青、肚白、金爪、黄毛,具有与阳澄湖大闸蟹等国内知名品牌比高低的质量优势,产品畅销北京、上海、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国内外大中城市。靖江市红芽香沙芋合作社近年来通过推广优质品种、普及先进技术,采取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方式,大力提升靖江红芽香沙芋的品牌效应取得明显作用。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400多人,带动当地2000多名农民从事香沙芋种植,面积达到8000多亩,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种植基地,去年获得首批“江苏省二十佳专业合作社”称号。近年来,农村合作组织不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到2008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已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达到58家,拥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的达到47家。三是推进了现代农业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种苗种禽供应、统一疫病防治、统一市场销售、统一注册商标等手段,实现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一体化经营。靖江市鹌鹑养殖合作社通过实行“六统一”服务,产品畅销苏、锡、常、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连鹌鹑粪便都成为苏南地区茶果树种植的抢手货。在合作经济组织的推动下,2008年,全市60家农业产业化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62亿元,利税7.5亿元,出口创汇2.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1%、18.2%和17.8%。全市新建“三资”投资农业项目505个,实际利用“三资”总额44.8亿元,同比增长15.4%,实际利用外资7550万美元,农产品出口额8700万美元,同比增长24.5%。

2、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成为泰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领域。2008年,全市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农户成员有4.22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有22.71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20.65%。泰兴市元竹镇“诚信兔业合作社”,组织农户饲养长毛兔,不到三年时间,合作社成员发展到150多户,存栏长毛兔增加到5万多只。姜堰市大伦镇彩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1800多农户就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达2700万元,利税200多万元。高港区“永胜花卉苗木产销合作社”不但帮助贫困农户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承包土地流转给能人种苗木,而且吸收了100多贫困家庭劳动力在流转土地上打工,每人每年又增加收入5000多元。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不但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而且使不少农民转身成为农业工人。由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强力带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已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0%以上。

3、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辟了新的领域,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高港区“绿海花卉苗木产销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基地面积达到2000多亩,合作社成员人均年收入10000元以上。姜堰市桥头镇,到2008年底已创办蛋鸡、水产、香菇、苗木等1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8000多户常年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去年该镇14个合作社销售农产品6500吨,实现产值4000多万元。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不但保证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而且农户在入股土地上打工还另外获得一笔打工收入。目前该市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在每亩700元左右,高的达到每亩1500元以上。至2008年,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农户3.14万户,合作社累计分红金额3441.93万元,户均收入1096元,吸纳入股农户务工7150人,打工工资总额4357.36万元,人均6094元。由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338元中,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人均达到1648元,人均同比增加162元。

4、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了无穷魅力。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组织农民发展花卉苗木、时令蔬菜、高档水果、特种养殖等项目生产、参与农业生态园区建设,不但拓展了现代农业的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多种功能,而且进一步美化了农村环境,增加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魅力。近年来,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旅游景点建设,乡村旅游市场持续升温,成为长三角地区旅游的一个新亮点。河横村葡萄专业合作社、梨桃专业合作社、特种养殖合作社组织农民发展精品葡萄、梨、桃生产,养殖灰天鹅、生态草鸡、观赏鱼,组织农民参与举办河横菜花节、河横农产品展销会等,进一步聚集了该村旅游人气,提升了该村“生态环境全球500佳”的知名度。兴化市陆横村“陆埂子果蔬合作社”带领村民发展草莓大棚面积1000亩、精品葡萄185亩、时令蔬菜230亩,成为远近闻名的高效农业示范村、节假日城里人体验农家生活的好去处。姜堰市返乡农民周桐忠投资创办的占地300亩的中艺生态园,去年10月1日开业以来,已接待游客7万人,成为泰州市返乡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培训教育基地,中央电视台七套《致富经》栏目作了专题报道。

二、基本做法

1、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在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过程中,该市始终坚持把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法规摆在第一位,把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摆在第一位。各市(区)普遍采取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具体要求宣传贯彻到每个村组及农户,形成了“乡乡有行动,村村搞发动,户户都知晓”的生动局面。

2、制定出台政策性意见,加大引导激励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明确要求从技术培训、项目建设、品牌培育等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税收优惠,减免有关费用,简化登记手续,加大信贷支持。认真组织试点,积极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高港区不但对每个新建合作社奖励4-5万元,还对各镇(街道)发展花卉苗木生产基地,按每亩5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

3、凝聚各方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明确要求各市(区)要把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市农业、财政、工商、民政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都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4、加强辅导培训工作,加大规范管理力度。专门邀请浙江大学教授、全国知名专家徐旭初来泰讲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每年举办10000人次以上的农村政策和业务工作培训班,讲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及具体业务操作规范。扎实开展“四有”合作社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30强”专业合作组织活动。对新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做好章程制订、股权设置、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保证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运行。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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