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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实行土地流转 农民变身“农业工人”

发布时间:2009/04/07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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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于洪区结合各乡街、村的实际情况,采取了转包、入股、出租、转让、互换5种流转方式,探索出户对户、户对村、户对企业、村对企业、户对绿化部门等五种土地流转途径。目前,全区流转总面积达9.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0%。

  于洪区近郊村有经济实力、缺发展空间;远郊村土地、人力资源丰厚,缺财力、缺技术。实施村对企业转包,发展横向联合,成为加速村屯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城乡土地流转达1500户6000亩,创办了“陆家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开隆创新农业科技园区”等14个省市级农业园区和23个农事深加工龙头企业,实现了7个近郊村与9个远郊村土地流转的横向联合,资产资源实现互补,加快了于洪区现代农业经济建设步伐,成为沈阳市首批试点经济区。高新农业、设施农业、创汇农业、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三次产业的迅速发展。横向联合,创造了3.83亿元的年产值,利润达1.2亿元,安置劳动力4440人。

“土地流转费+园区上班工资+种地打工收入”,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于洪区近郊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发展集约化的现代农业成为必然的选择。现在,全区35个村实行了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在土地股或人口股的基础上,配以农龄股或村龄股,村三次产业收入及土地征占收入,按政策实行股份分红。股东可自行种承包地,也可由股份合作经营公司代表股东统一经营。目前,全区土地股份合作制入股耕地面积5.6万亩,经营性净资产总额近21亿元,股份分红累积近10亿元,惠及5.6万人。现在,于洪区的农民变成农业工人了,每年每亩得流转费400-600元,在园区上班每年最少可多收入6000余元,不仅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到年底时还可以按股分红。全区已有27个村实现了撤村建公司、建社区,加快了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农村城市化进程。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辽宁省沈阳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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