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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市中办夏季村土地流转现象探析

发布时间:2008/12/24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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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季村概况

夏季村有人口480人,130户,耕地633亩。该村毗邻101省道和青银高速公路,交通极为便利,加之该村素有蔬菜种植的习惯,通过十几年的发展,种植大户已占到了全村户数的近一半,蔬菜种植已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成为远近闻名的蔬菜种植专业村,并建起了全市最大规模的四季青蔬菜批发大市场。如火如荼的蔬菜规模种植,衍生出了夏季村“以菜带‘转’、以‘转’促菜”的土地流转现象。目前,该村共有41户村民参与了土地流转,转包的22户,转包土地98亩;互换的8户,互换土地18亩;在外村或外乡镇承包土地搞规模种植的11户,承包土地233亩,其中承包面积超过20亩的就达5户。真正让土地“活”了起来,让村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2007年该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二、典型做法

(一)租赁型。夏季村种植大户李占斌2003年通过交承包金租地的方式,建成了占地40亩的种植园区,开始大规模种植芹菜、茄子、辣椒、盖韭、菜花等蔬菜品种。在种植过程中,严格依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种出的蔬菜长势好,销路广,价格高,每亩净收益达到万余元。近年来,夏季村村民到外村乃至外乡镇包地种菜,不光鼓起了自己的钱袋子,也传播了规模化种植模式和先进的蔬菜种植技术,带动起周边村庄纷纷效仿。今年以来,市中办事处有20多个村的500多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流转土地达3000余亩,流转用途除蔬菜种植外,还涉及到了粮食种植、畜牧养殖等,有效推动了市中办事处农业产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发展。

(二)转让型。32岁的村民王付贵一家三口人,有耕地4.5亩。2006年,村里建起了蔬菜批发市场,南来北往的客商多了,给市场服务业带来了巨大商机。他抓住时机,在市场内开办了一家综合商店,店面虽小,但烟酒糖茶及各种农资一应俱全,生意红红火火。王付贵一家忙于经营商店,无暇顾及家中田地,便把自家耕地全部流转给本村种植大户魏振杰,每年能拿到3000多块钱的租金。目前,仅在四季青批发市场就有从事餐饮、农资批发及农机维修等服务行业的大小商店40多家,即为市场及周边群众提供了各类服务,也带活了一方经济。

(三)股份合作型。2006年,该村抓住德州市委驻村工作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中办的支持帮扶下,多方筹措资金,投资300万元在村北涝洼地上建起了建筑面积达4万平米的四季青蔬菜批发市场,建有高标准交易拱棚2个、营业用房近百间,还设有100吨位电子磅,可容纳1000辆车同时进行交易,年吞吐蔬菜量达到50万吨以上。2008年,该村又在此基础上投资50万元成立了“四季青”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并成功注册了茄子、冬瓜、芹菜、菜花等8个蔬菜品种的“嘎子牌”商标。合作社实行股份制经营,采取统一供种供苗、统一供肥供药、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品牌、统一产品销售的“五统一”管理和服务模式,走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的生产路子,现已发展社员120余人。入社菜农种植的蔬菜无论品质还是无公害程度,都有了明显提高,不到收获期就被菜贩高价预购一空,使村民真正尝到了入社的甜头。

三、存在问题。

(一)土地流转程序手续不规范。目前,由于土地流转机制尚未规范,所流转的土地面积小且分散,难以适应规模种植的需要,特别是农户之间的租赁、转包、互换等,基本采用“口头协议”或经过民间经纪中介的方式私下进行的流转,没有规范的程序可遵循和合法的手续可履行,因而存在严重的纠纷隐患。

(二)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不正规。市中办事处土地流转尚处在群众自发、无序进行的初级阶段,缺乏合法规范的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传播渠道既单一也不顺畅。多数情况是菜农或外出包地、或出让土地、或互换土地,都是找当地“经纪”帮助寻找、联系流转土地,流转范围局限于本村或周边村的邻居、亲戚或朋友,而且参与流转的土地租赁期限大都在三五年内,不利于种植大户进行长期投资经营,增加了土地流转交易成本,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三)土地规模流转有困难。因为成方连片的规模种植便于菜农统一种植、统一施肥、统一喷药、统一灌溉,统一收割,既节约了人力、物力,又能吸引大客户前来收购,而且价格高,效益好。另外,菜农在目前条件下靠打机井为菜地提供水源灌溉,村民包三五亩地需打井,报三五十亩也需打井。因此,大地块成了菜农降低种植成本、扩大规模种植的“香饽饽”。然而,目前市中办事处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大户的土地来源,或是单位、集体的大片闲置土地,或是三五户农户联合出租,除此之外,在目前土地形势下很少有大面积的地块参与流转。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规范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的基础。土地流转关系确立后,流转双方应签定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乡镇和村委会应成为土地流转管理的主体,村集体应建立土地流转原始档案,并报乡镇统一备案和管理,以便妥善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及时调处土地流转纠纷,保护土地流转方的合法权益,将土地流转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制定土地流转的鼓励性政策。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扶持制度,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打工或进入二三产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明显的村应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种植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给予政策扶持,从资金、项目、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培育土地流转的中介性组织。规范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土地流转市场化的关键,要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土地流转供求双方之间所起到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目前,市中办已依托农财所设置了土地流转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负责土地流转及中介组织的管理,包括制定土地流转规划,物建村一级土地流转信息员队伍,建立乡村两级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进行种植项目推介,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搞好土地流转的服务,为市中办事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康有序运作打下坚实基础。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山东省德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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