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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2008/08/06 农经司
 

一、衢州市柯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柯城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180家,入社社员2.52万人,带动农户3.21万户,联结各类农产品基地33.74万亩,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农业局备案的有115家。在这115家专业合作社中,柑桔类的64家,占55.65%;畜禽类的21家,占18.2%;蔬菜类的10家,占8.7%;竹木类的15家,占13%。获省级示范性合作社2家,有1家合作社新产品被认定为有机食品,2家合作社4个产品被认定为绿色食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全区所有农业产业,形成了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民经济收入为目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格局。其基本模式有以下四种:

一是“公司+农户”型。主要由种养殖﹑贩销大户牵头组建,其特点是合作社由种养殖、贩销大户发起,依托其丰富的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管理经验﹑资金等优势对农户进行带动。柴家柑桔专业合作社﹑顺达生猪专业合作社、柯江蜂业合作社等属此类型。

二是“公司+基地+农户”型。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其特点是利用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组织农户按照品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产品以订单形式由龙头企业负责收购。合作社在农户与市场之间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龙印蔬菜专业合作社﹑蔡老大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属此类型。

三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型。由村集体组织牵头,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优势,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合作社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在信息技术、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为社员提供服务。航埠枧头柑桔专业合作社﹑大俱源香榧专业合作社等属此类型。

四是“合作社+农户”型。由供销、农林、科技等部门扶持领办,其特点是专业部门利用信息、管理技术、政策等方面优势,培育扶持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农户创建合作社。全盛竹木专业合作社、扶农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属此类型。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通过多种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尊重了农民的选择,符合农村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形成了多元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强了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产品质量提升,推进了品牌化建设;搭建了农民自我教育的平台,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姜家山柴家柑桔专业合作社获2007年全省柑桔吉尼斯擂台赛第一名,华墅后王坂柑桔专业合作社获第二名,同时获得省级农产品金奖。全区合作社已注册商标23个,获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获省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9个,认证面积达6万余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中,加快了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提升了农业技术推广效率,为农业科技流向千家万户畅通了渠道,有效地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规模偏小,质量不高,带动力不强。柯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上规模﹑有影响、市场竞争力强的合作社不多,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占85%,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的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不具备明显优势,吸引力、凝聚力不强。合作社大多停留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层面,对农民的带动力不强。据统计,真正入社农民不到10%,带动农户不到21%,还有少数为完成任务而成立的合作社,由于缺乏基础和条件,成立后几乎没有正常运行,形同虚设。合作社之间缺乏有效联合,同类合作社数量多,注册商标多,各自为阵,形不成合力。办社仅立足于本村本乡,受行政区域局限较大,有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

(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内部运行机制不够规范。由弱势群体组建和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经营管理能力、文化技术水平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或不健全,或流于形式。许多合作社靠领头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股权设置、利润分配、利益保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合作社与社员、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社员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影响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

(三)对合作社认识不到位,优惠扶持政策落实难。有些部门和干部对合作社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合作社的性质了解不够,对合作社缺乏积极支持的态度和有效指导。国家对合作社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尤其是财政资金、土地要素、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因涉及部门多、缺乏联动协调机制,更是难以落实。有的部门在执行优惠政策时随意性较大,程序不够规范,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到位。有的政策本身操作性不强,也是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如合作社因为没有抵押物,信贷支持就比较难操作到位。

三、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规范合作社组织行为。把培训重点放在规范内部组织机构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正常运行,规范运作。要在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平的分配和权益保障机制上下功夫,让入社农民共同享受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收益,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要抓好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建立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思想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二)加强引导,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一要根据柯城区产业特点和布局,制定柯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规划,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二要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有竞争力的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产业带所覆盖的范围创办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扩大优质合作社资源对农民的覆盖面;三要建立科学的合作社评估体系,制定评估细则。按照省农业厅提出的“五化”要求,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广泛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安全化建设活动,评估结果与扶持政策挂钩,做到不同等级的合作社享受不同等级的扶持政策,实现优扶劣汰。同时,开展清理整合名存实亡的合作社,引导培育一批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较强产业带动能力的骨干合作社;四要促进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探索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之路。鼓励同类专业合作社以产业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依法组建合作总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形成“拳头”抱团闯市场。要充分发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真正担负起政府与合作社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合作社进行更高层次的联合、协调、合作、管理和指导。

(三)加强扶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通过评估、表彰、奖励等手段,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同时,适当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经费,落实培训经费,以保证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的正常开展。调整农业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保护农民办社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合作社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将符合授信条件的合作社作为优先扶持对象。要从合作社发展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创新信贷担保模式,积极探索融资担保服务的新途径。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项目,优先委托、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合作社需要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审批。上级明文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制定具体操作执行办法,出台详细的合作社税费优惠目录,增加透明度、操作性,确保实施到位。为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政策的作用和效益,要对农业各条线的支农优惠政策资源予以整合,向合作社倾斜。三是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科技等部门要共同搭建“品牌兴农”平台,在信息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基地建设方面给予合作社更大支持。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补贴力度,科技项目优先向合作社推广,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竞争力。

(四)加强领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涉农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制。改进现有对乡镇发展合作社的考核机制,考核标准由重数量转向重质量、重合作社优质资源对农户的覆盖率。为保证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区联席会议制度,由涉及的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配套的扶持政策,协调政策的落实到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制定合作社建设标准,对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要开展一次申报、验收和评估,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动态管理,积极培育示范性合作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衢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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