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生产许可监管 强化生产能力管理
促进新疆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一、新疆煤炭工业现状
“十一五”以来,新疆煤炭工业依托优势煤炭资源,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有序开发,不断加大煤田地质勘查和煤炭开发建设力度,全区煤炭资源勘查程度和探明储量大幅度提高,煤炭开发布局进一步趋向合理,煤炭生产和建设能力快速增长。全区已初步形成了准东、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炭基地、乌鲁木齐等13个重点矿区和沙湾等11个一般矿区的煤炭资源勘查和开发建设布局。截至2009年末(2010年尚未统计完毕),全区已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2312亿吨,位居全国查明煤炭资源储量的第3位,仅次于山西、内蒙。保有煤炭储量2295亿吨。原煤产量由2006年的4518.52万吨,增长到2010年10894万吨(行业快报数),年均增长24.6%。煤炭外调量同步大幅增长。2010年全区煤炭外调总量约1600万吨,是2006年的6.5倍,年均增长59.8%。
二、“十一五”煤炭生产监管工作成绩
五年来,新疆煤炭工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顺利完成“十一五”煤炭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全区煤炭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全区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煤炭生产建设能力显著增强,五年来累计生产原煤3.42亿吨,2010年煤炭产量突破1亿吨,比2005年增加6061.6万吨,增长154%,年均增长20.49%。煤炭在自治区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仍保持在60%以上,是自治区的主体能源,在自治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为自治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提供了能源基础保障。
二是整顿关闭小煤矿,煤炭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整顿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制定整顿关闭规划,坚决关闭到位。2006年至2010年关闭小煤矿160处,矿井个数大幅减少,单井规模不断提升。2010年底,除边远缺煤地区和个别特殊原因延续并限水平开采矿井外,全疆已基本淘汰关闭了9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30.52%增加至2010年的42%。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以吐哈、准东、库拜、伊犁四大基地为重点的大型煤炭基规划建设稳步推进,煤炭产业布局趋于合理。
三是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全区各类生产矿井总数由2005年末的456处减少到2010年338处,平均单井规模由2005年的6.5万吨/年提高到2010年的18.3万吨/年。全区338处生产煤矿(含兵团)中,核定能力6193万吨/年,其中:30万吨/年以上(不含30万吨/年)煤矿33处、能力3402万吨/年,分别占煤矿总数和能力的9.8%和55%;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305处、能力2791万吨/年,分别占90.2%和45%。
四是煤炭工业整体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煤矿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有新提升:采煤方法改造和支护方式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批科研成果为综合机械化开采提供了技术支撑、积累了好的经验;煤矿信息化技术得以应用,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由1985年的5.26%提高到2009年的89.93%,基本建成了集采掘生产、机电装备、安全监测、信息通讯、多媒体和可视化的煤矿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系统。全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率达到了100%。矿井抗灾能力和市场供应支撑保障能力有所增强,生产力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五是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取得显著成效。神华、潞安、徐矿、新汶、兖矿、国电、国投、华电等众多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相继入驻新疆,积极参与新疆煤炭工业的开发建设和重组改造,投资开工建设了一批千万吨级的大型特大型煤矿。2010年神华新疆公司年产量1700万吨,潞安新疆公司年产量突破1000万吨。大企业大集团已经成为煤炭工业开发建设的主体,成为新疆工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推动煤炭工业的发展,提升了煤炭工业整体水平,带动了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建设。
三、生产监管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切实做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
1、全面完成了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使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内容更好的体现煤炭生产特点、生产系统特征,指导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我们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对全区持合法老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井)进行了新证换发工作。为确保按期顺利完成换发新证工作,一是对照煤矿老版证照及要求申报的新版证内容进行认真逐一核查;二是及时解决2007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和生产能力复核工作中问题,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三是对核查后的煤矿在国家发改委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网上进行新版证制证。
2、强化煤炭生产许可证首次颁证、更、延续的管理工作。一是对规范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延续和变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材料接收、审查制度,对申领材料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进行反馈;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延续、变更等工作制度,认真审查煤矿提交的相关材料。三是认真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不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3、扎扎实实地开展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为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促进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生产,依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新疆实际,每年均以正式文件安排布置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并于每年5月中旬,根据各地年检自检、初检情况进行抽检,抽检面未低于26%,并将抽检结果予以通报。
(二)做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规范煤矿生产行为。
一是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审查领导小组,完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审核程序,使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严格审查标准及审查专家的组成。三是必须参加国家或省局组织的审查能力核定培训。四是严格落实主管部门、核定资质单位和评审专家的责任。明确核定资质单位对核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要对现场核定结果负审查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五是落实现场核查制度。针对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中显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六是加强生产能力监管工作。把煤矿超能力生产作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中,建立通过年检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的正常机制。
(三)巩固整顿关闭成果,积极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规划先行,措施到位。新疆是全国煤炭行业较早开展淘汰落后和资源整合的省区。2001年,自治区颁布了《新疆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一是整顿关闭布局不合理煤矿和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二是提高煤矿生产集中度,优化布局,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将煤矿单井规模由不足2万吨/年提高到12万吨/年。2006年以来,全区以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原则,稳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以扩大单井规模为切入点,以改革采煤方法为突破口,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每年多方调查,制定年度关闭小煤矿计划,确定关井名单和产能规模,并将关井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三是完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已关闭小煤矿的现场督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严把准入关,促进煤炭工业有序健康发展
1、定标准,确规模。严格按照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对新建煤矿严格准入制度,坚持规模发展。基地原则上新建露天煤矿不低于1000万吨/年,井工矿单井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重点矿区原则上新建露天煤矿不低于400万吨/年,井工矿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年;一般矿区原则上新建露天煤矿不低于100万吨/年,井工矿单井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
2、做好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加快建设步伐。根据清理结果,全区315处“十五”规划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中:已竣工验收矿井159处、建设规模1878万吨/年;已试生产矿井94处、规模1296万吨/年;尚未进入试生产矿井20处、规模201万吨/年(其中巴州且末、喀什、克州边远缺煤地区7处、规模39万吨/年);因各种原因未开工、停建煤矿项目22处、规模303万吨/年;取消“十五”规划指标并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煤矿建设项目20处、规模225万吨/年。对已调整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煤矿项目,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尽快开工建设。
3、多措并举,落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一是按要求加快推进全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并作为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的主要内容加以实施。重点是引导和鼓励30万吨/年以下规模(含30万吨/年)的小煤矿通过收购、兼并、融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源重组和改造升级,做大做强,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区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积极引进神华集团、山东鲁能集团、新汶矿业集团、徐州矿务集团、山西潞安集团等40余家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新疆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和煤矿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新疆地方小煤矿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和矿井改造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加大力度,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产煤地(州)及县市均成立了相应的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各地、州、市和大企业集团已基本完成了《方案》编制。自治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2011年上半年完成各地、州、市和大企业大集团《方案》的审批,下半年启动实施。部分产煤县、市(如昌吉州阜康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依托大企业集团加快推进辖区内的煤炭企业兼并和资源重组,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