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十一五”以来,中煤集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集团的目标,坚持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加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升级,加强煤炭生产管理,努力提高煤炭主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单一贸易型企业向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为主业的亿吨级大型煤炭企业转型和跨越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中煤集团现有11个煤炭生产子(分)公司,生产矿井(露天)22处,技改整合矿井24处,在建矿井4个,分布在我国的山西、陕西、江苏、新疆、内蒙古和黑龙江六省,“十二五”期间将建成山西、江苏、蒙陕、黑龙江、新疆五大煤炭生产基地。
中煤集团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煤炭生产监管政策和文件精神,围绕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中的自检、初检、抽检三个环节,强化煤矿生产监管,依法组织煤炭生产。同时在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中,坚持生产许可证年检与生产技术基础管理相结合、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相结合、与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相结合,以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为抓手,促进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十一五”期间,中煤集团原煤产量连续5年实现千万吨增长,2007年实现原煤产量过亿吨,2010年达到1.54亿吨,12处煤矿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命名为安全高效矿井,安全高效矿井产量达到集团公司原煤产量73%以上。“十一五”期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0.066下降到0.032,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程序,抓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
按照《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等文件要求,中煤集团年检工作分为各煤矿企业自查自检、集团公司初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年检抽检三个环节。我们按照“三个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五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标准、定职责)原则整改落实,促进所属煤矿加强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一是企业自查自检,要求各煤炭生产企业及所属煤矿(井)组织采矿、通风、机电、运输、地质、环保等专业技术人员,逐项进行自查自检。对自查自检不合格的煤矿(井),责成其限期整改。年检过程中,集团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各煤炭生产企业及所属矿井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生产系统技术人员参加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组,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检查生产技术文件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认真核实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重点检查矿井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规范煤炭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集团公司初检,在接到各煤炭企业自检报告和年检表等材料后,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检,对于企业自查自检和集团公司初检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将初检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年检抽检。另一方面,向所属二级企业下发文件,全面通报在所属煤矿自查自检和中煤集团初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五年来累计查出问题和提出建议共312条,按照专家初检意见和建议,各企业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年检抽检,每年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专家组对中煤集团所属平朔、大屯、太原煤气化公司进行现场抽检,2006年以来累计检查出问题共188条,均以中煤集团正式文件下发,要求所属企业明确责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排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了所属煤矿依法生产和规范管理。
三、严格标准,不断加强生产能力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委局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文件精神,中煤集团积极推进煤炭产业升级和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促进中煤集团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截止2010年底,中煤集团共有生产、资源整合试生产矿井28座,其中生产矿井22座,资源整合技改试生产矿井6座,资源整合建设矿井12处,在建矿井4处,煤矿产能152.74Mt/a 。其中平朔、大屯、太原煤气化公司15处生产矿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颁发和管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80 Mt/a;其余由各省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十一五”期间,中煤集团在组织生产能力核定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过程中,坚持分类指导、超前工作、强化监督。所属平朔公司安太堡和安家岭露天矿、大屯公司所属姚桥、徐庄、龙东、孔庄矿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后,及时组织生产能力核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不但使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内容更好地体现煤炭生产企业的实际产能,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
四、以年检为抓手,推进煤矿基础管理和安全高效
中煤集团充分利用《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赋予的管理权限,以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为抓手,加强煤炭生产和技术管理,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了企业煤炭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强化生产技术基础管理
在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过程中,中煤集团坚持生产许可证年检与生产技术基础管理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进所属煤矿强化生产技术和基础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加强煤炭生产监管,为煤炭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是强化生产技术制度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技术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组织制定了中煤集团采掘技术、“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测及防治水、露天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加强了煤炭生产的业务监管和专业监管。
三是通过系统装备自动化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实现主要设备的监测与自动化控制。在平朔公司、大屯公司等基础较好的企业率先实现技术与装备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提高系统可靠性。
四是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管理,实现高效生产。在平朔和大屯两个生产比较集中的矿区,利用管理跨度小的有利条件,有序推进综采搬家倒面、开拓掘进、设备管理维修租赁等业务的专业化管理。
五是加强接续管理,确保均衡生产。要求各煤炭企业均衡组织生产,防止出现剥离(掘进)欠量问题,平朔公司、龙化公司剥采、采掘失调问题得到很大缓解。
(二)强化现场管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中煤集团坚持煤炭生产监管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出台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暂行办法》,建立了煤炭生产规划及调度、“一通三防”、煤矿防治水、资源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料交换等管理制度。在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中,以井(坑)下生产系统运行状况为重点,组织有关专家深入所属煤炭生产企业,对照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逐项检查,促进所属各煤矿按标准完善生产系统,强化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
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标准化达标升级检查评比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考核年度内达到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奖励60万元,并对达标的企业进行命名和表彰,对不达标的企业,在全集团通报批评。2010年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等9个煤矿被评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中煤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三)坚持“五高”标准,推进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集团公司对照国家有关煤炭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标准和生产技术管理标准,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2010年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命名和表彰中煤集团12处安全高效矿井,其中有6处矿井达到特级安全高效矿井标准,4处矿井达到一级。
一是按照“五高”标准,制定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规划,建立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加大装备投入,努力提升矿井装备水平和综采、综掘机械化程度,“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累计投入64.7亿元,更新改造了老旧设备设施,进一步完善了矿井“一通三防”、提升运输和供配电系统,煤矿综采机械化程度由“十一五”初的87%提高到现在的96%、综掘程度由39%提高到76%。所属平朔公司安全高效矿井经济技术指标保持行业先进水平。同时积极推广大屯公司一井一面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模式,完成了安太堡井工矿、东坡煤矿安全高效特级矿井建设目标。
二是在平朔和大屯两个生产比较集中的矿区,利用管理跨度小的有利条件,有序推进综采搬家倒面、开拓掘进、设备管理维修、煤炭洗选等业务的专业化管理,探索“集中租赁、集中维修、集中服务”的一体化专业服务与管理模式,着力推进综采“三机”配套,实现设备通用、互换和共享,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近期以综采、综掘设备租赁、维修和服务业务为主,中长期扩大业务范围。促进平朔、进出口、金海洋、装备公司等企业在设备管理租赁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从技术上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三是大力实施整合矿井机械化改造,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太原煤气化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将基本合格的东河煤矿等矿井作为整改工作重点,积极组织矿区内小窑和相邻煤矿调查,全面分析研究,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同时着力优化生产布局,提高装备水平,实现矿井合理集中生产;在东河矿、离石矿、嘉乐泉矿等实施综采机械化改造,提高了各矿井的安全可靠性和生产效益。
五、资源整合矿井建设情况
中煤集团在山西省资源整合矿井60处,其中整合后保留矿井24处,需关闭36处煤矿。整合保留的24处矿井已全部实质性接管。重组整合应关闭矿井36处,已关闭21处。批复整合矿井产能达到3360万吨/年。中煤集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一是加快办理整合技改矿井的各类手续,确保矿井及时开工建设。二是对于已开工建设的矿井加强技术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快矿井建设。三是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建设。(中煤能源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