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主要工作情况
2005年以来,贵州省紧紧围绕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不断加强和改善煤炭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小型煤矿整合和大型煤矿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导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加大煤炭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强力推进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加强煤炭生产统计分析工作,2010年实现原煤产量1.6亿吨,确保了全省及周边区域煤炭供需的总体平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及周边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截至2010年底,我省共有各类煤矿1750处,总规模36473万吨/年,平均单井规模20.84万吨/年。
(一)煤炭生产许可证工作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省一直严格遵守《煤炭法》、《行政许可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煤炭行业专家库,要求《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年检的现场复核工作,均由我局有关人员带队,从全省煤炭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专家库抽调专家,组成现场复核专家组,由专家组出具现场审核《专家咨询报告》,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开采方案设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符合条件的矿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颁(换)证工作并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送省安监局备案。
从2006年全国开展煤矿整合工作以来,我省针对近几年技改、整合煤矿数量大,关闭小煤窑任务重,为进一步摸清我省煤矿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加强煤炭生许可证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局年检现场抽查面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组织现场年检抽查,在检查中现场通报问题,及时与各地煤炭管理部门通报辖区现场抽查情况,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问题复查结果及时上报,做到了有检查、有落实、有跟踪。二是在年检资料复核过程中,要求各市(州、地)及煤矿较多的县级煤炭部门带齐资料,逐矿核对,摸清家底,实现煤炭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共享,并根据情况落实、处理。力争通过年检抽查对我省煤矿生产现状进行摸底调研,为下一步工作落实好基础资料。
对于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在2008年以前,我省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均为跨年度年检,根据全局全年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按时保证质量完成2007年度年检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并完成了2008年检工作,从2009年起我省煤矿实现了当年年检,但由于改变原来的跨年度年检,尚有部分遗留工作需要善后,故2009年年检抽查工作安排在11月中旬开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逐步调整时间,与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同步。
“十一五”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的三步走战略,实现我省煤炭工业跨越式发展,保证我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1025处资源枯竭、不符合安全要求、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实施关闭,注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二)煤炭结构调整情况
1、煤矿整合、技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一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48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7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省参与整合的煤矿有1423处,整合为606处,减少817处,技改矿井有460处(其中扩能矿井有215处,扩能扩界矿井有245处),农用煤续建矿井441处,保留煤矿对数有511处。通过此轮整合,我省完全淘汰了3万吨/年的落后产能的小煤矿,提高了煤矿单井产量和煤炭产业集中度,煤炭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
2006年以来,我省通过煤矿整合、关闭、重组等方式,坚定不移地推进全省煤炭结构调整,全省煤矿的个数从2006年的2215处减少到现在的1750处,平均单井能力从2006年的6.64万吨提高到现在的20.84万吨。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类矿井1750处,规模36473万吨/年,除去集团公司下属小煤矿后全省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为984处,全面完成的国家下达的1012处的控制性指标。原煤产量从2006年的1.18亿吨增长到2010年的1.60亿吨,销售量从2006的1.16亿吨增长到2010年的1.48亿吨,省外销售量从2006年的3312万吨增长到2010的4993万吨。我省煤炭工业发展迅速而且煤矿整体素质有大幅提高,围绕电厂规划布局的一批大中型煤矿相继建成,大煤保大电格局加速形成,呈现出了电力、煤炭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整合期间,为加快全省煤矿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使其早动工、早投产,以缓解当时煤炭供需紧张的局面,我省成立了由我局牵头相关厅局组成的煤矿整合小组,创造性地提出了煤矿整合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一条龙”办公机制,并召集相关部门每半个月定期召开一次煤矿整合、技改和调整布局调度会,定期解决整合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调度各相关审批厅局的审批进展情况。整合期间我省共召开了35次调度会,且均形成了会议纪要向省有关领导进行了请示、汇报,解决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达100多个,有效化解了小煤矿整合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2、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截止2010年底,我省各类性质煤炭企业个数达1441个,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集团仅59个,下属煤矿368处,目前能力也仅为11044万吨/年,通过技改扩能后能力可望达到12182万吨/年。因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全省煤炭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力量差、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一直存在。2010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省提出了通过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减少企业数量,特别是减少小煤矿数量,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程度,提升煤矿整体开发水平。
到2013年底,全省煤矿企业集团控制在200个以内。铜仁地区、黔东南州、黔南州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80万吨/年;贵阳市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遵义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150万吨/年;六盘水市、毕节地区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200万吨/年。形成1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2个年生产能力3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3个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级以上,10个产量500万吨级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使年产量500万吨级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控股生产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煤炭总产量的60%以上。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2015年全省煤炭产能3.0亿吨、原煤产量2.5亿吨。
“十二五”期间,通过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完成我省煤炭工业发展大转型后,我省煤炭工业将步入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进程。
(三)生产能力管理情况
1、生产能力核定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三个规范性文件和发改运行〔2006〕1019号《关于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的通知》及2006年6月12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我省于2006年开展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于6月23日以黔煤办字〔2006〕135号《关于呈报贵州省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方案的报告》向国家“三委局”汇报了我省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的安排落实情况。2006年全省核能矿井总数为778处,总生产能力为5199万吨/年。
2、小煤矿机械化推进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2010年底我省编制了《贵州省关于推进煤矿机械化的实施方案》并委托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结合我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小型煤矿机械化发展规划》。
目前《贵州省关于推进煤矿机械化的实施方案(初稿)》已通过我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相关专家的第一次审议,全省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规划安排和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示范矿井的选点和落实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截至2010年底,我省现有小型煤矿1140处,其中生产矿井有306处,其余为整合和技改矿井,除去集团公司下属小煤矿后全省小煤矿为984处。目前就我省而言,大型矿井处于综采综掘发展水平,中型矿井处于机械化、半机械化发展阶段,小型煤矿采煤工艺绝大部分还是炮采,全省仅有8处小型煤矿为机采,全省小型煤矿掘进装载工作面机械化程度也只有5.6%。
围绕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到2015年底达到55%的目标,针对我省实际。我省拟将采煤机械化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即2011年作为推广阶段,主要工作为人员培训、设备选型、培育典型、组织学习。2011拟实施采煤机械化矿井改造40处,机械化程度达到18.6%、2012年作为重点推广阶段,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拟在全省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实力的矿井全面铺开采煤机械化改造,当年拟实施采煤机械化矿井改造109处,机械化程度可达到37.7%。2013年至2015作为稳步实施阶段,重点是总结经验、将采煤机械化矿井改造工作覆盖全省符合条件的矿井,这三年实施采煤机械化矿井改造的矿井分别为49处、41处、66处,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43.3%、48.1%、55.6%。到2015年底完成303处矿井采煤机械化改造,达到55%以上的规划目标要求。
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工作,经数据统计并结合现状分析,通过实施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到2012年底掘进装载机械化工作面将达到1598个,实现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为70.5%,;到2015年底掘进装载机械化工作面将达到1824个,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为80.5%。可以完成《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中2012年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70%和2015年达到80%的要求。
二、“十二五”工作思路及措施
针对我省煤炭发展的历史现实和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精神,“十二五”期间,我省工作思路仍将紧紧围绕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不断加强和改善煤炭生产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导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加大煤炭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强力推进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
我省在“十二五”期间还将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搞好全省煤炭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对煤炭资源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二是出台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培育大型煤炭集团。三是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云贵基地)为主线,重点抓好大中型现代化煤矿的建设,建大关小,实现生产结构的调整。四是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保障力度。五是发挥骨干煤炭企业模范率先作用,发挥其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六是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推动南方煤炭交易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七是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技术改造和小煤矿开采工艺改革,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促进其产业升级。(贵州省能源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