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徽省在深入分析省内“十二五”省煤炭生产监管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安徽省煤炭产业规划,并制订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十二五”安徽省煤炭产业规划
——原煤产量。考虑安徽省煤炭资源、煤炭生产、煤炭运输现状以及安徽省及华东地区煤炭消费需求,结合安徽省能源规划,规划到2015,全省原煤产量预计达到18000万吨,其中,大中型煤矿煤炭产量所占比例分别为98.9%。
——安全生产。煤矿重特大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到2015年控制在0.5以下。全省煤矿职业病发病人数到2015年控制在200人/年以下。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乡镇及个体煤矿达到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
——矿井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建设规模为8191万吨/年。“十一五”结转的新建矿井14对、改扩建矿井29对,结转规模4234万吨/年。“十二五”新开工矿井19对,新开工规模为3280万吨/年;改扩建矿井12对,新增规模1190万吨/年。
——瓦斯开发利用规模。规划到2015年,全省瓦斯抽采量达到7.2亿m3,抽采率55%;瓦斯利用量2.36亿m3,利用率32.54%,可利用瓦斯利用率70%以上,≥30%浓度瓦斯的利用率100%。
——规划投资。“十二五”期间,煤炭工业建设规划总投资为1787亿元,其中:矿井建设958亿元,选煤厂建设54亿元,煤化工基地建设495亿元,综合利用工程建设30亿元,环保工程建设26亿元,综合利用电厂(煤泥、煤矸石、瓦斯电厂)227亿元,芜湖煤炭储备中心建设23亿元。
二、“十二五”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要措施
“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主线,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以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为重点,以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在发展中加快转变,在转变中实现全省煤炭工业安全、高效、和谐、可持续发展。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推进煤炭工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大型煤炭企业管理、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发展大型现代化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以省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多种方式,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鼓励大型煤炭企业联合重组和国有煤炭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通过兼并重组,全省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进一步明显减少,形成2~3个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煤炭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环境保护与治理得到加强,煤炭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矿格局。
(二)推进煤炭工业向本质安全型转变。一是完善煤矿安全支撑体系建设,按照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十二五”期间,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装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强化责任和闭合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规范安全隐患管理程序,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跟踪监督、验收制度和隐患跟踪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资金、预案”五落实。三是健全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到2013年,全省煤矿建立完善井下应急救援“六大系统”。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抢险指挥、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三位一体”的抢险救援体系。四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五是持续瓦斯治理攻坚。继续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创建活动,推动瓦斯治理综合体系建设,要立足于超前预防、主动防治,加快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
(三)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一是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实到班组,切实做到人人上标准岗、个个干标准活,把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建立在岗位达标的基础之上,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二是实现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理念,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强化安全管理和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在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的基础上,抓好安全高效矿井创建工作,提高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全年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目标。三是加强班组安全建设。选树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生产安全、团队和谐的班组安全队伍,使其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众安全监督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一是依托淮南矿业集团的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完善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技术,提高预报准确性;研究延期突出的预测和预防技术;研究井下、地面采煤采气协调开发技术,把高瓦斯煤层转化为低瓦斯煤层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与装备。开展提高煤层透气性的技术研究,推广淮南、淮北矿区煤矿瓦斯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煤层瓦斯、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瓦斯等技术,实施地面压裂、采动和采空区“一井三用”抽采瓦斯示范项目,实现煤瓦斯共采。二是广泛进行煤矿企业与科研院校及国际合作,开展瓦斯提纯、瓦斯浓缩与液化等应用技术的研究,实现以用促抽。三是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建立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示范工程。
(五)推进瓦斯治理利用。一是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保护层开采和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为重点,提升矿井防治技术水平。二是强力推进抽采达标。组织开展瓦斯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等制度。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基础工作。加快瓦斯灾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推广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实施瓦斯防治示范“双百工程”,推进所有煤矿建设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四是加强现场管理。通过瓦斯综合治理专家会诊,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严格、三加强”。五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组织落实好国债补助资金支持的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加强协调、推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发电上网加价、利用补贴政策等落实到位。
(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一是坚持严格准入和有序退出。二是加强检查执法。认真落实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13部委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相关要求,对相关矿井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执法。
(七)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明确“打非”重点。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多发地区、基建技改、整合重组煤矿为重点,抓住关键,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二是强化“打非”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规范企业行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煤矿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
(八)推进安全监管向执法与服务并重。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的作用,构建省市县三级合一的高效联动监管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煤炭行业管理由重服务、轻执法向执法与服务并重转变。(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