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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煤炭经营监管工作部署,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程序,着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布局,加快地方煤炭经营市场建设步伐,净化煤炭市场流通环境,为保障全省煤炭稳定供应及北煤南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工作概况
“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坚持从建立机制、规范管理、规划引导等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制定《河北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总量调控规划,提高煤炭经营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无证经营企业,鼓励合法企业做大作强,全省煤炭经营监管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
(一)完善监管体系
近几年,该省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变动较多,人员变动较快,但无论省市县各级机构怎么改,该省始终坚持监管工作不能断,机构不能散,人员不能缺,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煤炭稳定供应。在2010年各地机构改革期间,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及时明确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和日常监管部门,充实配备专业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目前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该省煤炭经营市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河北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冀政办函[2006]19号)印发实施。制定了《河北省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十一五”规划》,经专家论证后上报国家备案,对指导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科学发展提供了依据。
(三)优化企业布局
河北省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建有秦皇岛、黄骅、京唐、曹妃甸等港口,是北煤南运的主要通道。西北接山西、内蒙煤炭主产区,东南连山东、河南两省,同时环保京津,无论从交通、从需求、从资源组织哪个角度,都具有煤炭经营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培育了众多煤炭经营企业,为保障该省及周边煤炭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经济基础等原因,煤炭经营企业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2006年后,该省加大了煤炭经营监管力度,大幅提高了煤炭经营企业准入门槛,制定了《河北省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十一五”规划》,优化了企业布局,调控了企业发展总量,壮大了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铲除了一批无证经营企业,改善了企业经营环境,企业区域间布局进一步合理。
二、主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该省紧紧围绕推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规范审查程序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公开的要求,规范了审批流程,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省、市两级审查部门均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企业申报材料由行政审批中心受理和送达,审查人员与企业不直接见面,全部进行网上审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省发展改革委把煤炭经营许可事项作为重点,每月接受省效能办的监督检查,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查,对超过时间未能完成的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审查透明度。三是严格审查条件。按照《河北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格审查准入条件,在独立拥有经营场所、储煤场地、质量检验和计量设施、场内装卸运输设施,独立配备具备资质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专业人员,符合环保要求等方面严格要求。对纯生产性企业以及直接从事铁路、港口的运输企业坚决不予发放煤炭经营资格证,保障煤炭经营的公平性。
(二)推进市场建设
该省是产煤大省,但省内自给能力严重不足。在该省暂时没有建立省级煤炭储备的情况下,积极引导企业发挥蓄水池作用。“十一五”期间,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调控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大力推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优化,鼓励煤炭企业做大作强,积极推进地方煤炭市场建设,努力增加社会库存,充分发挥地方煤炭市场争取资源稳定供应的作用。在组织资格证有效期满换证工作中,坚决淘汰达不到新的资格条件及经营规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响应当地号召迁入地方大型煤炭经营市场的企业给予适当支持,换证时准予变更储煤场地和经营地址。目前张家口怀来、邯郸武安等地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
(三)抓好全面检查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规煤炭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煤炭经营秩序对保障全省煤炭稳定供应至关重要。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煤炭经营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更好地发挥连接煤炭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积极组织煤炭资源和运输,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煤炭质量,促进煤炭稳定有序供应。另一方面逐步完善煤炭经营资格全面检查工作,要求各地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会同工商、质监、环保、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在煤炭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买卖、出租、转借煤炭经营资格证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经营资格;对无正当理由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的坚决不予许可;私自变更企业地址和储煤场地的坚决予以注销。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后,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做出部署,要求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在全面检查工作中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